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十四五”规划《纲要》就“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提出,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十四五”时期是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时期,我国将以建立更加公平公正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为目标,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提升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承担与我国家地位相应的国际责任,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我国发展创造和谐有利的国际环境,为促进全球经济的长久繁荣做出贡献。
一、“十三五”时期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取得积极进展
“十三五”时期,我国开创性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建设,为我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全球公平竞争提供稳定、开放、可预见的制度保障,营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同时积极承担国际责任,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一)深度参与全球经济治理
“十三五”时期,我国主办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杭州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一系列重大主场外交活动,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成为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者。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通过峰会公报和28项成果文件,首次将发展问题置于全球宏观政策协调的核心位置,首次围绕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制定系统性行动计划,首次制定多边投资框架。以主办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为契机,推动金砖国家巩固经贸财金、政治安全、人文交流“三轮驱动”合作架构,拓展“金砖+”合作,推动金砖国家就支持多边主义积极发声。深入参与亚欧会议、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等机制,成功主办大图们倡议、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论坛部长级会议。充分利用联合国、G20、APEC、上海合作组织等平台,加强国际经济政策协调,提出了推进亚太自贸区、全球投资指导原则等中国方案,就价值链、投资便利化、电子商务、中小微企业等议题提出多项中国倡议,中国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获得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二)积极参与和推动世贸组织改革进程
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基石的多边贸易体制。提出世贸组织改革中国方案,就世贸组织改革提出三个基本原则和五项主张。不断拓展世贸组织谈判功能,推动世贸组织巴厘部长会议通过《贸易便利化协定》、完成了《信息技术协定》扩围谈判并如期实施降税。积极参与渔业补贴谈判,推动投资便利化、电子商务、医疗产品自由化等新议题讨论。维护发展中成员共同利益,团结发展中成员,捍卫世贸组织给予的特殊和差别待遇。2015年底以来,主动对同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体现作为负责任发展中大国的担当。
(三)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十三五”期间,我新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以及与格鲁吉亚、马尔代夫、毛里求斯、柬埔寨等5个自由贸易协定,结束与智利、新加坡、新西兰等3个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第二阶段谈判,积极推动中日韩、中国—海合会、中国—挪威等10个自贸协定谈判。截至目前,我已与26个国家、地区签署了19个自由贸易协定,自贸伙伴遍及亚洲、欧洲、拉丁美洲、大洋洲和非洲。其中,2020年签署的RCEP是当前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涵盖我国每年1.4万亿美元以上的进出口贸易额,约占我国外贸总额的1/3。2019年,我国已实施自贸协定综合利用率为77%,其中与东盟、新西兰、智利、秘鲁、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利用率超过97%。自由贸易区建设深化了我与相关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我与自贸伙伴国之间的贸易额已接近我对外贸易额的40%。
(四)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和国际金融规则制定
利用G20平台加强妥善应对低收入国家债务风险、发展绿色金融等重要议题上加强合作。将“绿色金融”首次引入G20议程,为G20留下中国印记。积极推动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改革,以客观反映新兴市场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中的话语权和代表性。目前,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占比提升为6.39%,仅低于美国和日本。2016年人民币正式加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继续深化金砖务实金融合作,推动金砖各方在重要经济金融议题上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中的发言权和代表性。同时,不断深化务实金融合作,推动完善金砖国家应急储备安排(CRA),持续推动金砖国家本币债券基金筹建。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规则制定,加强与全球主要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的对话与合作;广泛参与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委员会等机构关于金融稳定良好实践、金融监管标准制定的讨论,积极开展标准实施的监测工作。加强区域金融合作,通过东盟与中日韩(10+3)金融合作机制、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东南亚中央银行组织等区域合作机制,促进亚太区域宏观经济政策沟通与协调,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开业以来运营顺利,成员达103个,全球代表性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为改革、完善国际金融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对外援助展现大国担当、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一是首脑外交展现大国担当。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成立70周年系列峰会、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多个重大国际场合宣布了一系列对外援助的务实举措,加大对发展中国家援助力度,为全球发展作出中国贡献。围绕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组织实施相关援助项目,为共建“一带一路”增添助力。二是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深入开展减贫、粮食安全、卫生发展、优质教育、性别平等、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生态环保等领域对外合作和援助,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经济政策等方面咨询培训,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增强自主发展能力。三是携手应对全球人道主义挑战。积极响应突发疫情、自然灾害等全球人道主义呼吁,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及开展灾后恢复重建。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暴发后,实施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援助时间最集中、涉及范围最广的紧急人道主义抗疫援助,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四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与有关国际机构和双边援助方开展对话交流,以开放务实的态度同官方和非官方援助方开展三方合作,加大对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捐资力度,为国际发展合作注入新动力。五是突破性推进援外体制机制改革。2018年4月,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组建成立,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标志着中国对外援助事业踏上新征程。
二、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和主要对外投资大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各国越来越重视与我深化经贸往来,我参与和引领全球经济治理改革的基础更加稳固。经济全球化加深世界各国之间的利益融合,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等全球挑战使国际社会更深入地意识到,全球治理必须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实现平等参与、共同发展;这将使我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得到更广泛的认同,我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具备更好的条件。“十四五”时期,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经济进入动荡变革期,国际秩序加速转换,我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也面临一定的挑战和困难。
(一)全球经济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模式呈现新特点
一方面,世界经济“东升西降”明显,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开始崛起、产业逐渐升级,与发达国家竞争的一面增强;另一方面,跨国公司成为越来越独立于国家而存在的利益实体,政府在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中的动力和作用相对下降,美欧等发达成员引领谈判的能力和意愿被削弱。
(二)全球贸易体系正经历乌拉圭回合以来的最大一轮重构,自由贸易区成为大国制定经贸规制的新平台
近年来,世贸组织框架下的贸易规则谈判久拖未决,上诉机构陷入瘫痪,其自身改革势在必行。在此背景下,各国都更加重视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区域建设,截至目前向世贸组织通报的自贸协定已超过700个。近年来,美墨加协定签署、美日达成贸易协定、欧日经贸伙伴关系协定获批、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生效,不但延续了传统领域的高水平开放,还涉及越来越多的国内规制议题。自由贸易区成为抢夺国际经贸规则话语权的新抓手,将对国际经贸规则重构产生深远影响。而我国国际合作人才队伍、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仍存在短板,已有自贸协定与国际高水平高标准自贸协定还有差距。
(三)贸易保护主义势力逐渐抬头,加大新共识形成难度
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处于下行期,一些西方国家归咎于自由贸易以及新兴经济体违反国际贸易规则,保护主义因而抬头。特别是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对国际贸易、投资、消费等经济活动造成巨大影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冲击,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难度增大,进一步加剧贸易保护主义。
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国之间的互联互动十分密切,需要全球合作解决的全球性挑战增加,网络安全、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等对全球治理体系提出新要求,对我参与全球治理带来了新问题、新挑战。
三、“十四五”时期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主要任务和举措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顺应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我国在综合国力、市场容量、产业竞争力等方面的优势和条件,以建设性和引领者的姿态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着力提升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制度性话语权,实现我与各国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一)维护和完善多边贸易体制
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世贸组织改革和多边贸易谈判进程,维护世贸组织在全球贸易投资中的主渠道地位,建立更加均衡、共赢、包容发展的多边贸易体制,减少和消除贸易投资壁垒。与广大发展中成员加强团结,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透明的多边经贸规则体系,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维护我产业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依托世贸组织等机制,推动在全球层面深入讨论投资便利化问题,推动建立投资便利化多边框架。
(二)推动国际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
推动国际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促进G20更好发挥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作用。以我国主办2022年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四次会晤为契机,推动金砖国家深化战略伙伴关系,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发出更响亮的金砖声音,拓展“三轮驱动”和“金砖+”合作。推进上合组织、大湄公河、中亚、大图们倡议等区域次区域合作不断深入。深化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为世界和平安全和全球战略稳定打造中俄支柱。增进中欧互信,汇集更多共识,拓展务实合作,引领中欧关系提质升级。推动美方对华政策回归理性,将中美关系置于健康稳定发展的战略框架。进一步践行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推进与周边国家的命运共同体建设。继续秉持正确义利观和真实亲诚理念,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建设更加紧密的中非、中阿、中拉命运共同体。
(三)共同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和金融市场稳定
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危机对全球粮食生产、消费、贸易、市场、供应等环节带来的严重冲击,促进我国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更加完整、更具韧性、更有竞争力。加快完善产业链生态构建,同时发挥数字经济的引领作用,加强技术标准和产业合作,深化全球中高端制造业技术合作。继续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维护全球经济金融稳定。推动主要多边金融机构深化治理改革,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进一步完善份额和治理结构,提升我发言权和代表性,巩固我制度性权利;建设性地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制定;支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新开发银行更好发挥作用。促进区域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依托双边对话机制加强与主要经济体的协调与合作。
(四)推动新兴领域经济治理规则制定
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给全球经济治理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积极参与新兴领域全球合作与规则制定,促进建立开放、安全的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数字货币治理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数字货币的合规、立法和监管规则制定。积极构建跨境电子商务标准框架,为制定全球数字规则提供参考。循序渐进增强我国在数字贸易规则领域的制度型话语权,构建有利于我国及世界经济增长的数字贸易生态环境。
(五)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优化自由贸易区布局,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加快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进程,推动与海合会、以色列、挪威等自贸谈判进程,稳步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推动商签更多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提升自由贸易区建设水平,不断提高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货物贸易零关税比例,放宽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准入;推进高标准服务投资负面清单谈判,积极参与新议题的研究和谈判,加强同世界高标准自贸区交流互鉴,积极探索既符合自身改革发展需要,又与国际通行规则对接的自贸规则。做好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和推广工作,进一步提高自由贸易协定利用率。
(六)积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高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推进大国协调和合作,深化同周边国家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坚持多边主义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在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推动全球治理理念创新,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紧密围绕服务国家外交总体布局和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开展国际发展合作。深化对外援助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对外援助布局,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践行新冠疫苗研发成功后作为全球公共产品的承诺,为发展中国家减贫、减债、减灾以及提高自主发展能力作出贡献,与发展中国家携手应对全球性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