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讨债4年无果诉至法院吴忠中院一纸判决追回工程款
“太谢谢了,没想到奔波4年多的事情,法官这么快就解决了……真的很感谢你们。”8月21日,当事人何某激动地说。吴忠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何某,为了讨要工程款,四处奔波无果,最后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迅速作出判决并协调被告方积极履行了付款义务。
承揽工程却陷入“泥沼”
事情要从4年前说起。做木门生意的何某听说盐池县正在建设一批保障性住房,便到工地建设方负责人处招揽生意。在施工工地的办公室里,建设方银川某建筑公司现场负责人张某接待了他,同意何某负责完成他们所施工的两栋楼房的木门制作、安装及后期维修工程。但是,何某必须先自行垫资,等工程彻底竣工验收结算后才能支付工程款。何某心想,建筑行业各施工单位垫资施工是常事,再说,这次施工项目是政府保障性住房工程,不怕将来要不来钱。于是,双方口头商定后,何某便组织人员和材料进场开始施工。施工完毕,何某还应建设方的要求对有问题的门窗进行了维修。可是,令他万万想不到的是,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工程把他拖进讨债的泥沼长达4年多。
讨债多年心力交瘁
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发包方与建设方银川某建设公司结算了工程款,但始终不见该公司向何某支付工程款。何某给张某打电话,开始张某还应付几句,后来干脆不接电话了。何某找到张某所在的公司,公司不认可何某实施了该工程,张某只是挂靠在他们公司组织了有关工程的施工,但其具体是怎么干的,公司概不知情。何某无奈,只得到盐池县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上访,但政府已经按照合同全额支付了工程款,告知何某应当与当事人协商解决。
为了索要工程款,何某在银川和盐池之间来回奔波,但是毫无进展。着急的何某一病不起,经检查,不幸罹患肝癌。这一病,木门生意也干不下去了。为了治病,何某负债累累。手术后,何某一边积极配合治疗,一边挨个找有关单位索要工程款。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建筑公司用质保金支付了2万元工程款,但下剩近4万元还是没有着落。
走投无路的何某一纸诉状将建设方银川某建筑公司和张某告上了法庭。由于何某法律知识不足,对法律关系认识不清,且双方系口头约定,缺乏证据,导致此案在一审时,法院以何某的陈述及证据认定张某与何某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由张某承担支付木门款的义务。
赢了官司却要不到钱
判决后,何某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此时的张某已将全部资产转移至澳大利亚,正准备移民。官司虽然打赢了,但钱可能要不回来。何某不服,向吴忠市中级法院上诉,要求判令银川某建筑公司共同承担付款责任。
吴忠市中级法院行政庭收案后,经审理查明,银川某建筑公司在承建案涉工程时,曾向张某出具授权委托书,由张某全面负责该工程有关事宜。张某在案涉工程中实际是承建单位银川某建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他与何某就案涉工程木门安装事宜的口头约定,应当属于职务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由银川某建筑公司承担。而何某与该公司之间形成的也并非表面上的买卖合同关系,而是何某通过分包包工包料完成了有关木门的制作、安装及维修工程,双方之间形成建筑分包关系,此案应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当适用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门的法律规定。经合议,该院行政庭依法改判由建设方银川某建筑公司承担向何某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判决作出后,该院行政庭法官并没有立刻安排送达判决书,而是主动与银川某建筑公司取得联系,向他们释明此案的有关法律关系,并表示何某罹患重病,希望该公司尊重客观事实,展现企业担当,及时妥善地化解本案纠纷。该建筑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一定充分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积极履行相关责任。
判决书内容全部履行后,何某制作了“热心为民好法官青天有鉴解民忧”的锦旗并写了感谢信送到了该院行政庭。收到判决后的第二天,建筑公司就向何某支付了下剩的全部工程款,压在何某心里的大石头终于放下了。
近年来,吴忠市中级法院行政庭针对类似何某这类涉及农民工讨薪的案件均优先审查、及时判决。同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利用行政庭审理有关案件的优势,积极开展案外延伸工作,确保老百姓不仅能胜得了诉,还能及时拿得到钱。(宁夏日报记者 何巧云 通讯员 梁耀盟 贾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