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微信聊天记录也能起诉还钱!
日常生活中
亲朋好友在借钱时
往往碍于情面没有写借条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发生借贷纠纷
可以凭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
到法院起诉吗?
要求还钱能拿到利息吗?
案情回顾
曾某文与曾某忠系朋友关系,平时也有经济往来。2019年5月曾某忠因做生意资金不够,向曾某文借款25,000元周转,曾某文通过支付宝转账20,000元和微信转账5,000元给曾某忠,并约定2021年7月10日前归还。到期后,经催收未果,曾某文起诉至全南法院。
庭审中,被告曾某忠承认了借款的事实,并称借款之后已经归还了11,015元,还欠13,736元,借款的时候与原告曾某文没有约定利息,不能要求利息。
法院审理后,查明事实如下:
2019年5月份,曾某文从银行贷款30,000元,与银行约定利息按月利率0.89%计算。同日,曾某忠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曾某文借款25,000元,曾某文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方式分别向曾某忠支付了借款20,000元、5,000元,合计25,000元。
虽然未写欠条约定利息,但原告曾某文提供的其与被告曾某忠的微信聊天记录里多次提到利息,其中被告在2020年9月份一次的微信聊天记录里明确表述还差原告一个月的利息,该聊天记录可证实原、被告就借款约定了利息;
原告向银行贷款的日期与原告向被告出借借款的日期系同一天,可推定原告出借给被告的25,000元来自原告从银行的贷款30,000元,而原告需向银行支付月息0.89%的利息,被告无需向原告支付利息不符合情理;
另外,被告提供的转账记录显示每月归还的金额与原告银行贷款30,000元的月利息基本一致,可证实每月还的270元是被告向原告支付的利息,借款本金未发生改变,仍为25,000元;
且原告提供的其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里向被告催收借款时两次提到被告欠其借款金额25,000元,被告均未就金额提出异议,仅回复没有钱归还,这与被告所说已归还部分本金的事实不符。
因此,法院认定,被告曾某忠尚欠原告曾某文借款本金25,000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曾某忠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曾某文归还借款25,000元及利息。
钱借出去了没打借条,该怎么办?
1、起诉前,通过微信、短信等书面形式获得对方对借款意思表示的追认;
2、起诉前,就借款事实以及还款承诺等内容以通话录音、现场录音等方式固定证据;
3、起诉前,以结算利息等对账要求,请求对方向自己出具一份明确的借款还款承诺书;
4、起诉前,通过报警立案等形式获取公安机关人民调解下的调解文书;
5、起诉前,要求借款人寻找其他担保人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等形式对前述借款进行进一步追认;
6、起诉前,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其他有效形式保留能够证明存在借款合意以及欠款事实的证据。
综上,建议当事人在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之前,或者已经决意要和对方撕破脸前,务必要分析当前手头证据情况,再做好下一步打算。如果当事人既没有借条,又没有转账凭证的,建议在补齐证据后再行诉讼。而在这段期间为防止诉讼时效届满,可以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固定催讨借款的证据。
有借条但无转账凭证,法院如何处理?
一方以借条向法院起诉,但无法提供转账记录的,如借款时提供的是现金,那么对方抗辩说已经还清的,必须对还清的事实进行举证。如果对方抗辩说根本就未获得借条中的金额的,且原告也无法提供款项出借的证据的,则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哪些民间借贷被认定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违背公序良俗的。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微信、微博、支付宝等数字化产品逐渐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微信记录、支付宝记录等电子数据逐渐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主要证据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微信聊天记录、微博、电子邮件、电子支付记录等,均属于电子证据;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原始载体包括储存有电子数据的手机、计算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等。当事人在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时,要提供使用终端设备登录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以及完整的聊天记录。因此,要及时保留重要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等,不要随意删除,也不能在诉讼中仅举示于己有利的片段,否则完整性将被质疑,可能导致证据不被采信。
同时,要能够证明所举示的微信记录、支付宝记录等使用人为案件当事人。一般而言,经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通常可以与当事人相对应。但微信账号一般通过手机号注册,大部分账户未进行实名认证,其单独作为证据认定为当事人使用的证明力不足,需要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亲兄弟,明算账
发生借贷关系时
千万别不好意思要借条
谨记以下三点
追回借款有保障
第一
签订书面合同或出具借条,并载明借款主体、借款金额、利息、借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核心要素;
第二
明确交付过程,如遇大额借款,建议通过银行或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方式交付,并注明系借款;
第三
确定还款方式,为了避免日后纠纷,对于还款尽量出具书面凭证如收条或者通过转账方式还款,同时明确还款金额及还款性质(本金或利息)。
近日,微信上线了“借条”功能,微信搜索“腾讯电子签”小程序,进入后就可以根据需要创建收据或借条,还可以设定收款时间,等到点了对方自然会收到提醒付款(还钱)的信息,再也不怕被赖账啦。
部分综合:山东高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