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迟不发货,商家把我的药卖给了别人……
近日,王女士向媒体反映称:一个月前买网上购买的N95的口罩,到现在都没有发货,还下架了。“买了180只,付了约75元,折0.42元一只,现在搜索同类产品有卖到超4元一只的。”王女士称退了只能高价再买,感觉很无语。
对此,商家回应,因物流原因无法发出,消费者可等可退。
不只是口罩不发货,同样的事情发生在药品上。
消费者李女士表示,疫情刚放开时,她在网上购买了5盒连花清瘟胶囊,12月6日,商家就发货了。但由于物流原因,药品一直没给派件。12月9日,药被退回,咨询客服,被告知运输异常,让再等待。12月13日,再和商家联系,商家告知,货源不足,只能退款。李女士提醒商家,其购买的时候货源充足,商家回复,库存对接错误。对此,李女士很生气,自己购买的药品被卖给了别人,而除了退款别无他法。
相信不少消费者都碰到了这样的问题,那就是,低价位时在线上平台购买了药品、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但没想到因为需求激增,价格也随之暴涨,有些商家就开始不讲诚信拒不发货。
消费者催问,商家的答复就是疫情原因无法发货,但是同样的链接按现在的价格拍下后就可以立马发货,甚至有些商家已经将口罩发出,就是感觉卖便宜了,中途将快递召回,明目张胆地违约。
遇到这种事,除了“认栽”,消费者该怎么办?
以天猫为例,询问天猫平台官方客服给出的答案是,卖家未按约定履行订单义务,买家可以投诉店铺,然后店铺会退还订单金额给买家,同时店铺还要赔偿订单金额的30%给买家,最低金额5元,最高不超过2000。
卖家正是知道这个规定,才会一直压着订单故意不发货。而且,这里面还有很多用户不知道如何投诉,只知道找店铺客服,但店铺客服一直都是自动回复,或者是直接不回复。
此外,还有很多买家是“等不及了”“不想跟他耗了”“不想浪费时间纠缠就自己申请退款了”……这些都正中卖家下怀,卖家要的就是这个结果,然后就有很多人重拍涨价后的商品了。
对此,有律师表示,网购也是一种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1条第2款规定,商家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商品销售信息、价格,即构成合同要约;买家一旦拍下该商品,即构成合同承诺,此时双方即成立了买卖合同。在商家发布商品销售信息时未列明并提示注意商品限售件数、购买时限等条款的情形下,如买家已履行付款义务,那么商家亦应履行交货义务。商家以缺货理由拒绝发货,就构成了违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此,在买方遭遇“超卖”时,不仅可以要求商家退还货款,还有权主张商家就违约行为赔偿损失。
疫情期间,若生产线被管控事实存在,系政府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卖家迟延发货或者无法发货,属于“不可抗力”而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卖家不用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因此,消费者无法主张卖家赔偿,可以要求退款,或者等待卖家延迟发货。
但是如果有证据发现,卖家故意不发货,或者生产线被管控事实存在,卖家在明知无货源的情况下,收取消费者费用的,会涉及到虚假宣传、消费欺诈,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规定的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卖家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以进行维权,要求卖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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