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加盟怎么打广告 招商加盟广告如果提及“招合伙人,XX 奖励等你来”,是否合规?
快问快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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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Q
招商加盟广告如果提及“招合伙人,XX 奖励等你来”,是否合规?
小A
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招商加盟广告应禁止出现对未来效果或收益的保证性承诺,如果“招合伙人,XX奖励等你来”中的奖励内容涉及到了对加盟后合伙人收益的承诺,例如“加盟后几年内保底xx收益”,则违反上述规定;如果奖励的内容与投资回报、保本等无关,例如奖励“XX培训课程”“旅游券”等,则不违反上述规定。
同时,招商加盟广告中如涉及“奖励”相关内容的,对于获得奖励的条件、奖励的发放规则等具体内容应予以明确,且所展示的信息应真实准确,与实际执行情况一致,避免出现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关联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2021年4月29日生效。
案例参考
【案例简介】当事人在其自设网站发布“确保每家门店周周有单接,月月有盈利”等广告内容,其中“周周有单接,月月有盈利”表述属对未来收益情况作出的保证性承诺用语。2024年2月29日,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罚款4000元。
【案例解读】当事人在招商广告中表述“周周有单接,月月有盈利”,对未来收益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构成违法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服务广告的行为。
栏目简介
“腾讯广告法律观察”是腾讯广告法务的知识沉淀与交流之窗,将立足法学专业,结合业态模式的迭代,加深对广告法实务的研究及相关前沿法律问题的探索,透过对问题的“观察”输出更多有价值的专业成果,与业界探讨,相互促进,推进行业合规共治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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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问快答】广告审核实务及问题解答
【审核指南】各行业广告审核规范指引
【法规解读】广告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解读
【学术之窗】广告法前沿实务及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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