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填表说明
CSC《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填表说明 一、 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员请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网址 注册为用户。 2、填表规范 申请留学身份及相关信息 申请留学身份 博士研究生 / 联合培养博士生 申报国别/地区 按计划前往国家填写只能填一个国家 申报项目名称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可利用合作项目 基金委专项奖学金项目如美国哈佛大学博士生项目 受理机构名称 清华大学 A 个人基本信息 最高学历 按目前在校的身份填写如“在校博士生”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级别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B 申请留学情况 留学专业 具体研究方向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 请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如没有拟申请的学校请及时按网页要求申请添加到列表中 申请留学期限 申请资助期限 计划留学单位是否收取注册费及其他费用 数额及币种例如 100 美元不能仅写数字 国家重点学科 国家重大项目 985 基地平台 创新团队 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 D 接受高等教育和在国内进修情况 “所获学位及证书”填“在读博士”等 E 主要学术成果 投稿或会议文章都可以填 H 研修计划 重点说明在国外期间的研修课题及内容 申请人保证 申请人必须在三份申请表上亲笔签字未签字的表格无效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高水平大学研究生 或 在校生可填写“无” 留本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不要填亲属电话 请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如没有完全符合的请按学科大类选择最接近的 计划留学院校 请按照计划前往院校相关专业的博士培养期限填写 如选择是请一定说明费用名称及金额以外币计算的写清楚请按所在院系或实验室实际情况填写 这几项不得空白要求申请人至少符合其中一项 请从本科开始填至目前的学习情况 “时间”写预计毕业时间申请联合培养的博士生该项内容不得为空白 参与的科研项目、网上提交的研修计划内容应与导师签字的书面研修计划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