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劳务派遣公司 万恶的“劳务派遣制度”:4000万人在毫无保护的职场
小贾因工伤无法获赔,凸显劳务派遣制度的弊端。该制度源于美国,曾解决就业问题,但现多被用于省钱和推卸责任。马斯克拒绝利用劳务派遣剥削员工,反映出中国劳动者对此制度的不满。完善劳动法并严格执行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关键。
摘要由作者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有用
小贾今年不满20岁,从内蒙古来到杭州打工,却不幸手臂被机器卷入,需要住院治疗。他自费了十几万元的医疗费,试图向工厂索赔,但被负责人的一句话拒绝:
“你的工资是别人付的,和别人签了合同,我这里只是提供个工作场所,就像你在路上出了车祸,难道还去找马路算账吗?”
工厂经理的话语中流露出傲慢和轻蔑;更令人震惊的是,他的说法竟然是合法的。
因为小贾是一名派遣工,没有五险一金,自然无法从用人单位获得工伤赔偿。

公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中国的派遣工人数达到4000万,他们在没有任何保护的情况下在职场中“**奔”,缺乏安全感。这个可恶的“劳务派遣制度”究竟是谁发明的呢?
01.
“劳务派遣制度”的最初发明者是美国人。1920年,塞缪尔人力公司首创了人力资源租赁业务模式。
当时,欧美职场普遍对已婚女性持有偏见,但不利用她们作为社会人力资源是一种浪费。
塞缪尔公司便从社会中招募了一批已婚女性,先对她们进行基本技能培训(例如操作打字机),再以远低于市场价的费用将她们派往各用人单位。
这样一来,失业的女性找到了工作,用人单位降低了成本,劳务公司获得了佣金,实现了三方共赢。20世纪50年代,劳务派遣开始在日本和欧洲流行。
中国引入劳务派遣相对较晚。80年代,为吸引外资企业,而当时城市中的职工大多是有编制的,那时的劳务派遣多是从A国企到B外企,与今天从中介公司派到用人单位的模式大不相同,规模也较小。
90年代,随着国企改革和大规模下岗潮,大量失业职工不得不到血汗工厂打工,今天我们熟知的劳务派遣模式才真正形成
贺伟是电子厂的一名派遣工,每月到手4000多元,对他来说劳务派遣已成常态:
“一线工人基本上都是派遣过来的,正式工主要是管理岗位,虽然绩效上同工同酬,但我们没有他们(正式工)那样的补贴。”
随着劳务派遣在国内生根,越来越多企业发现用“派遣工”比“正式工”省钱得多。从某种程度上说,一个企业的“劳务派遣工”数量和比例,能体现出企业控制人的道德底线
总之劳务派遣就是旧社会的榨取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只是变了一个名词而已。同工不同酬,让工人的劳动价值被多次榨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