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篇论文,中文发完发英文,竟不算“一稿多投”!
有种情况要不得!
近日,有小伙伴问小编,为什么有人换种语言,发表了两篇同样内容的文章,而不算“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是被明确禁止的,但上述“二次发表”的行为却被允许?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解释这个问题。
二次发表或再次发表( )是指使用同一种语言或另外一种语言再次发表,尤其是使用另外一种语言在另外一个国家再次发表。
如果清晰注明了已发表论文的出处,征得两家期刊的同意且理由充分,二次发表是为学术界所接受的。实际上,可接受的二次发表可以扩大读者群。
目前,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制定的已被千余种生物医学期刊采用的《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中就已列出了关于可接受的二次发表的规范。
满足以下6个条件,即为“可接受的二次发表”。
换句话说,换种语言发表同样的内容是被允许的,只要你与两篇文章的出版商协商沟通完毕,并在第二篇内容中标注明确。
目前,对于用不同语言发表同一篇论文,部分学者抱有迟疑态度,国内科学界和期刊界对此也尚未形成比较统一的认识或规范,但是理论上可以认为,二次发表不应被视作一稿多投。
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作者可以某种语言发表原始性论文,然后以另外一种语言发表相关的综述或评论等;
或在不同语言的专业网站上发布相关消息,以引起国内外同行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