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论文广告 背着导师发表SCI论文被开除,发表科研成果一定不要越“红线”
南开大学的学生杨某学习能力不错,老师曹某认为杨某是个不错的苗子,有意培养他。在曹老师的建议下,杨某开始了硕博连读之路。
导师平时有什么事也是处处维护杨某。后来,杨某转学到吉林大学继续读书,他并没有按照导师曹某说的去学习,而是私下去了新加坡大学实习。
新加坡大学实习期间,杨同学为了申请澳大利亚学校的博士,私自匿名把导师曹某的科研成果发表了论文。
随后,澳大利亚大学回访了杨某的导师曹某,经过确认后,发现科研成果是曹某的。
杨某私自拷贝导师的数据,不仅违背了道德,还触犯了法律。
学校通知杨某家里人来学校办理休学手续。
为了论文署名,硕士将导师告上法庭
2015年6月,32岁的年轻导师、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副研究员李啸(化名)于欧洲化学出版协会旗下杂志(IF=4.67)发表了一篇英文论文。在该论文中,李啸是第一作者,他当时指导的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刘毅(化名)是第二作者。
硕士刘毅认为,李啸利用自己实验得出的数据撰写成稿,成为论文第一作者,侵犯了自己的署名权。于是,他将导师李啸告上法庭,希望法院认定自己是论文的第一作者。
最后,法院一审宣判刘毅败诉,称原告的贡献已得以体现。
发表科研成果的“红线”
通过上面这个案例,我们来聊聊发表科研成果的“红线”,希望能帮助各位硕士、博士正确认识科研发表的规范,切忌“越线”。针对研究生发表科研成果,笔者简单总结了2条忌讳的“红线”:
你可能不知道,针对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违法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抄袭、剽窃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科学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单位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获得用于科学技术进步的财政性资金或者有违法所得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追回财政性资金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单位主管机关向社会公布其违法行为,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申请国家科学技术基金项目和国家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导师引导学生发表论文的几种方式
笔者总结了以下几种导师引导学生发表论文的方式:
合理利用规章要求。导师引用学校、学院的毕业要求,这个无可厚非。
威逼法。导师会说,不发表科研成果,不让其毕业,或者不给发补助等。
画饼法。导师总喜欢引用某个学生发论文、获奖、留校、高额补助作为榜样,但是却不会真的给你饼。
奖励法。与画饼不同,导师会真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导师、学生对论文署名的心理分析
针对背着导师私自发表成果的问题,导师的心理大致就是:学生的论文是对于在导师指导下、利用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做导师的课题或子课题或导师布置的题目、使用实验室开发的方法及药品试剂、由导师的课题资助出版的情况下完成的,学生发表成果应该告知并署名。
针对背着导师私自发表成果的问题,学生的心理大致分几种:
学生1:导师只是给了一个研究方向,整个研究都是自己去做的,论文也是自己写的,论文一作署名导师,感觉吃了亏。
学生2:只要能顺利毕业就好,谁是一作无所谓,没必要分得清清楚楚。
学生3:研究课题是导师给的,研究过程离不开导师的指导,论文也是导师帮忙修改的,导师一作合情合理。
学生4:已经发表完学校规定的论文,超出的论文是自己独立完成的,导师也没有给予奖励和指导,不应该继续署名导师第一作者。
导师和学生不是平等的关系,导师是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导师决定了学生的毕业,这也导致了很多学生敢怒而不敢言。
现实中,还有一些导师没有参与论文,也没有提供指导,依然要求学生将其署名为第一作者,甚至还要署名其它不相干的老师以及导师的妻子,这对于很多学生来说,恐怕在情理上难以接受。
论文署名归根结底还是利益之争
对于学生来讲,虽然现在国家大力倡导破唯论文,但各种招聘网上,有xx篇论文早已是入职高校、研究所等事业单位的必要条件。因此,旨在入职高校的学生需要提早做打算,并积攒研究成果。
对于导师来说,结项、职称评定都需要研究成果,很多导师以没有时间为由,不亲自做研究写论文,而是通过所谓的“指导”,让学生去写论文、发专利,最后署名自己。
写在最后
笔者根据自身经历和网友经验,总结了以下几点建议:
大家觉得导师和学生应该怎么相处,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