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香港办商务签证 东莞港澳通行证商务签证办理指南
商务备案申请手续
(1)备案方式:
窗口备案登记
到东莞市公安局签证中心(原东莞市公安局办事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登记办理备案,窗口备案同时提交单位备案和人员备案材料。
(2)备案材料:
拟申请办理多次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的我市单位,首先要通过窗口申请商务备案,窗口备案同时提交单位备案和人员备案材料:
窗口办理材料
1、提交《东莞市单位企业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表》、《商务备案人员名单》和《商务备案单位责任承诺书》。
注:以上表格均可在东莞警察网下载,“单位负责人”栏目需填写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本单位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作为本单位企业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业务的负责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东莞市单位企业办理往港澳商务签注备案授权书》(原件),《商务备案单位责任承诺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2、已登记满3个月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照: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司法鉴定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费来源为差额拨款属公益二类,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属经营类)复印件,交验原件。
3、单位连续1年或最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注意:电子缴款凭证不能作为纳税证明,但电子缴纳的完税证明则可以作为纳税证明)。
4、拟报备人员及经办人需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外省户籍人员无需提交居住证。
5、拟报备人员及经办人均须交验所属单位近期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参保险种需包含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种类。
符合以下情形,可免交《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备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合伙人等(仅限证照上注明人员);
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车辆的司机,提交《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
离退休后被返聘的,交验人社劳动部门出具的退休证以及近期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工资个人所得纳税单原件,提交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如有)的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台胞证;外国人: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商务备案实行年审制(可在备案到期前3个月重新提交备案申请),采用按条件申请和按需申请相结合的办法。
(1)单位持续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且备案人员无违法违规行为。
(2)单位上年度纳税10万元(含)以上,备案持续1年以上的,可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备案。
(3)单位上年度纳税1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可按条件申请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备案。
(4)上年度纳税不足1万元的,原则上可申请3个月一次商务签注备案。
(5)属于出口创汇、免税等单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综合评定后,可申请多次商务签注备案。
8、经审核批准后,签发《东莞市单位企业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资格认定书》,资格认定书可选择邮政速递寄回本单位。
材料下载: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东莞市单位企业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表》、《商务备案人员名单》、《东莞市单位企业办理往港澳商务签注备案授权书》(可登陆“东莞警察网—专题专栏—出入境管理专栏—表格下载”处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