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招商 关于小区电梯广告位招租情况的公告
近期,小区电梯广告承租市场行情明显回落,由八月份的57.5万下降到32.2万,为保障全体业主利益,拟授权物业与广告公司续签合同
各位业主:
9月5日,业委会发布了《关于小区电梯广告位招租的公告》(晓庐第三届业委会〔2018〕17号),其后业委会分别致电杭城最有影响力的两家电梯广告商(分众传媒和新潮传媒)业务负责人,邀请参与小区电梯广告投标。其中分众传媒为小区电梯广告原承租商,其业务负责人表示进入九月以来,电梯广告费价格呈快速下降趋势。经业委会多次催促,分众传媒直到9月20日才提交投标材料,报价为元/年(含税费、电费,见附件一)。分众传媒曾于8月9日向彩虹物业提交了广告费续签合同,当时的价格为元/年(含税费、电费,见附件二),两次报价相去甚远。经与分众传媒业务员多次沟通,对方表示:由于是老客户,分众传媒在8月9日给物业公司提交合同时,内部已先行完成合同审批流程,如果物业公司与其签订合同,只需物业公司在上次提交的合同上盖章生效即可;如果要与业委会签合同,则需重新进行合同审批,价格也将调整为现在的市场价。另外,新潮传媒经多次电话联系均未提交投标文件,业委会也未收到其他单位的投标。
电梯广告收入归属全体业主所有,为实现业主利益最大化,经业委会讨论,决定暂时授权彩虹物业与分众传媒签订电梯广告合同,业委会同时与彩虹物业签订《授权签订电梯广告协议》(附件三),明确彩虹物业在收到广告费后五个工作日内把相应金额款项转入业委会账户,以确保业主权益。
附件一:金基晓庐电梯广告合作项目书
附件二:金基晓庐电梯广告合作合同书
附件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