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商务签证申办要求汇总(珠三角)
经过三年努力,粤港澳大湾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共商共建共享体制机制运作更加顺畅,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达到世界yiliu水平,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充分释放,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在全球范围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的能力明显增强,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居全球前列。
1、受理机关: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2、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凭照相馆打印回执及数码光学照片1张。
3、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个人旅游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申请条件
(一)申请主体条件
1.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或在深圳市税务局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企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除外)可申请单位备案。
2.受备案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进行商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可以由备案单位申请人员备案。在备案单位任职的工作人员以及纳税额在5万一20万的备案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须在该单位Zui近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五险)。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6个月以上限制:
(1)可免核人员:
1、市政府认定的便利直通车企业。
2、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注册且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持牌金融机构以及经前海管理局认定总部企业的员工
3、纳税额20万以上备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经营者或首席代表) 以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4、由市政府引进且创办企业的出国留学人员。
5、《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中批准的司机。
6、离退休后被返聘人员以及已离退休目纳税额为5万一20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经营者)未在备案单位缴纳的。
(2)属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注册的科研机构科技人才的,须在本单位Zui近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