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本投资经营者签证的一些讨论(2)
作为经营管理者签证有个优势就是:获签者可以带全家一起到日本居住生活、享受当地的教育和医疗资源,理论上只要一直经营就能正常续签。
日本的经营管理者签证没有欧美国家类似签证要求那么高,资金要求也不高,没有学历和语言要求。
大部分人由于对语言和当地法规不熟悉,第一次都是通过日本行政書士进行申请递交的,下面就介绍一般网上公开的日本行政書士事务所对经营管理者签证要点的解释:
***关于经营管理者签证
根据日本《入管法》,经营管理者签证是发给那些在日本经营贸易或其他业务,或者进行此类业务管理的人员的许可。
在经营管理者签证下工作的业务和活动具体例子如下:
*在日本设立外资公司的子公司,并从事经营管理活动
*在日本自己出资设立公司,从事经营管理活动
*出资日本企业从事经营管理业务
*从事日本企业、日本外资企业的管理业务
—注:只购买日本不动产及只投资日本公司,而人不住在日本的话,是不能取得经营管理签证的!
另外,根据活动内容,也有符合“技能、人文国际”、“企业内调动”等在留资格的情况。
如果获批经营管理者签证,入国管理局会相应签发(3个月、4个月、1年、3年或5年)的居留期签证。
如果您是自己出资在日本设立公司申请经营管理者签证的情况下,最初许可的居留期限为一年。
***经营管理者签证的许可要求和标准
经营管理者签证可以是“在日本经营贸易或其他业务或从事该业务管理的活动”。作为经营者和管理者,各自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作为经营者:
必须满足以下A-C的要求:
在日本设有经营业务的办事处
–租赁协议中应注明租赁为“商业用途”。
–被视为用于业务的办公室(不能与居住空间一起使用)
–必须安装标签和信箱,以确认公司的名称和房号
B. 事业的规模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
–雇佣2名或以上全职人员。这个2名或以上人员必须是日本人、日本永驻者、日本人配偶、日本永驻者配偶或日本永久居民
–资本金或出资金额500万日圆以上;或者投资500万日圆以上的项目,以及这些投资是否可以继续(无需每年继续投资500万日圆)
–或能被视为以上2项类似的大小
C.业务能顺利进行,并被确认有稳定性和连续性
–必须向税务局进行必要的手续和申报
–有明确的商业计划
**作为管理者
必须同时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拥有三年以上企业管理或经营的经验(可以包含研究生在研究院专攻经营管理科目的时间)
–获得与日本人从事工作时所获得的同等报酬或更高
公司成立前,您也可以获得为期4个月的经营管理签证,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但是这个情况很稀有,可以说实际获签的情况很少。)
如果认为您已经做好了开展业务的充分准备,则即使在公司设立之前,您仍可获得经营管理者签证,但是如果自己无法执行以下一到两项操作,您可能需要与居住在日本的日本人或外国人合作:
–在申请前,确保有一个办公地点
–获得日本经营管理者签证后,开设日本银行账户(以便资金汇出)
如果您是在日本停留时间不足6个月,或者允许停留时间不满一年的外国人,即使您能够开立银行账户,也是对账户有限制的“非居民”账户。即使是银行的处理方式因分行不同而异,因此请提前直接联系您尝试开立账户的银行分行。
***经营管理者签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董事的薪酬至少每月18万日圆
否则,在获签第一年后,续签时会被认为生活破产,因此很有可能会被拒签。这方面请务必小心,牢记这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