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开展,选拔优秀项目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国赛,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江苏理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介绍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由李克强总理2015年倡导发起,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等12个中央部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重大创新创业赛事。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主动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大赛受到了全国高校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其成绩对于学校综合排名等均具有较为显著的影响。大赛自2015年举办以来,累计有2533万名大学生、603万个团队参赛,已经成为我国覆盖面最大、影响最广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被称为“双创第一赛”。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和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三、参赛赛道及组别
根据2021年第七届大赛的组织方案,大赛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报名对象、条件及相关要求可参考《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附件1),如有变化,以教育部下发的第八届大赛通知文件为准。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教育部下发第八届大赛通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教育部下发第八届大赛通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科生。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我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我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5.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下发第八届大赛通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我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我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
法定代表人在教育部下发第八届大赛通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青年红色逐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第八届“互联网+”大赛通知下发之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第八届“互联网+”大赛通知下发之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相关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题。
2.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指导教师以3人为宜。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之后出生)。
3.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4.初创组、成长组以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5.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成长组,但不能参加本科生创意组和研究生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低于51%,其中初创组、成长组学生团队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6%。
6.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教育部第八届“互联网+”大赛通知下发之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1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7.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8.已获往届省赛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仅限参与省赛推荐,以竞争晋级省赛、国赛资格。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9.2021年立项的校级培育项目必须报名参赛。
四、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赛、省赛、全国赛三级赛制。
五、赛程安排
1.项目挖掘和培育(3月—4月)
本阶段主要进行宣传动员、组建团队,挖掘和培育项目,开展市场调研,撰写项目文本。为备战大赛,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利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公共平台”开设大赛备赛专栏(:83/26/list.html)。专栏聚焦大赛备赛相关事项,收集了往届省赛、国赛视频以及双创专家讲座课件等资源,手机、电脑均能直接在线观看和阅读,供广大参赛师生学习使用。
2.作品申报(4月21日前)
参赛项目申报方式为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所有参赛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学院组织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完成注册报名( )(注册报名时间另行通知)。4月21前,各学院将参赛项目汇总表、报名表、商业计划书和有关支撑材料(一式1份)送交教务处实践科,同时电子版发送。
各学院按大赛要求对参赛项目和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参赛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并排序,择优选出本院的参赛作品参加校级比赛。每个学院参赛项目总数不设上限,鼓励多报。
3.校级比赛安排(5月中旬)
学校将组织评委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决赛名单。按照一定比例选出排名靠前的参赛项目进入校赛训练营,邀请专家评委强化培训、深度辅导,并根据国赛评审规则开展项目路演、实时打分,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八届省级赛事。
六、奖项设置与奖励政策
校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另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
学校高度重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组织工作。指导项目获省决赛一等奖可以认定等同于省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二等奖,获国赛金奖可以认定等同于省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一等奖,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项目相关教学研究可优先参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优先推荐优秀项目参与各级、各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类大赛,优先推荐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立项。
七、保障与要求
(一)组织保障
1.学校大赛组织委员会
大赛由教务处、学工处、团委、研究生处、科技处、校友办、宣传部等部门共同组织,并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由学校分管领导、组织实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院长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大赛组委会成员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教务处:赛事统筹、策划与组织项目集中培训。
学工处:与校团委一起发动组织各二级学院学生参赛;提供“大创”项目资源与项目对接支持,鼓励各学院符合条件的项目团队积极参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对在校学生创业的扶持相关工作。
团委:推进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与大赛红旅项目相结合,与当地团委等部门做好衔接(项目做实、特色做亮),把大学生社会实践与乡村振兴、社区治理、红色文化传承相结合。组织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和有关学生社团协助作好赛事相关宣传的动员。
研究生处:动员组织研究生参与项目申报,鼓励硕士生与本科生联合组队参赛。
科技处:推荐并遴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鼓励和推荐教师或科研团队的高水平科研项目或成果以师生共创的形式参赛。
校友办:依托校友平台资源,推荐毕业五年内优秀创业校友的项目参赛。
宣传部:大赛宣传,以及红旅项目跟踪报道。
各学院:落实赛事宣传动员及参赛项目的具体组织、推荐与培育打磨等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牵头,分管学生学科竞赛副院长、学工副书记参加的二级学院选拔赛领导小组,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工作落地。按照学校既定任务,集全院之力,精心筹划,积极申报。在保证申报项目数量的同时,要精心培育重点项目1-2项,要求突出质量、精雕细琢,具备冲刺省赛和国赛的实力(任务表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A类赛事)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普通高校学科竞赛目录中排名第一,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将其获奖数量列为考核指标必选项,更是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申报、验收的必填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深入挖掘校友资源,形成竞赛的群众性基础。做好赛事的宣传动员,可通过组织获奖团队分享会、赛事宣讲会等方式扩大赛事影响力,充分调动教师、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的积极性。
2.整合资源,认真组织。各学院认真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充分发挥创新创业社团的作用,鼓励本、硕联合组队,在确保参赛项目数量的前提下,深度挖掘学科特色、前沿交叉、科技成果转化的优质项目。主动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大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要整合校友资源形成合力,加强对参赛项目的指导和培育。
八、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