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护照办理须知
四、《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情况说明》(补发需填写)五、护照资料页、备注页中的持证人身份(如有)、曾办理过的加注页(如有)六、尼泊尔签证七、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或JPEG格式
五、护照资料页、备注页中的持证人身份(如有)、曾办理过的加注页(如有)
六、尼泊尔签证
七、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或JPEG格式
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照片尺寸为,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请着与背景不同颜色的深色服装。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国内派出单位,就护照换/补发事向原护照签发机关(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地方外办)提出申请,原护照签发机关来函通知我馆后方可启动办证流程。
注:上述表格一至四请在后附附件中下载、填写,并手写签名及日期。表格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请贴上纸质照片后,再扫描成电子版。
【到馆办理】
我馆收到邮件、初审无误后,将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申请人预约时间到馆采集签名及指纹。请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查收邮件。
请根据预约的时间,申请人本人携带旧护照亲自前往领事服务大厅,现场采集签名及指纹。
【办理时间】
因公护照由国内制作后寄回,取证时间无法确定。新护照到馆后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取证。
【取证】
我馆将通过电话或邮件与申请人预约时间,到领侨处领事服务大厅领取新证。旧护照将注销后退还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