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要怎么推广 多措并举 持续提升化妆品监管水平
□ 高婷婷
今年7月,一款名为“红色蜗牛婴初霜”的产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他克莫司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随后,国家药监局紧急发布了《化妆品中他克莫司和吡美莫司的测定》补充检验方法,为监管部门提供了彻查此类事件的依据。
化妆品的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已经成为化妆品消费大国。化妆品行业的飞速发展在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的同时,也给监管带来了新的考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下,为了快速推广产品、获取利益,部分企业非法生产、违规经营、以次充好,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甚至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扰乱化妆品市场秩序。在这样的情况下,更需要全面有力的监管来保障化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由于目前市场上的化妆品品类复杂多样、质量良莠不齐,加之化妆品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所以卖方与买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部分商家为了牟利,只透露片面信息,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更完善的市场,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和广度,多种监管方式同步发力,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紧抓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日常监督检查对于维护化妆品市场秩序至关重要。监管部门要通过摸排走访,对问题多发的化妆品专卖店、宾馆、商超、母婴店、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店等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遵循检查留痕、监管留档的原则,全面排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各类风险隐患。重点查看企业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其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及进销货台账;重点打击儿童类、染发类等化妆品非法添加及擅自变更配方的产品。
同时,要积极探索“线下+线上”相结合的监管方法,重点检查第三方平台是否建立实名登记、日常检查、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平台入驻经营者的商品页面展示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是否与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布的相应产品信息一致。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问题产品进行依法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违规销售化妆品的行为。
此外,要想取得更好的监管效果,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还需要对市场经营者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培养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其诚信经营的观念,促使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管理
化妆品监督抽检是化妆品上市后监管的重要手段,能够及时发现化妆品安全风险,对于营造安全有序的化妆品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监管部门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聚焦重点环节。以问题为导向,结合风险信息收集和预判,聚焦问题多发的母婴专卖店、美容美发机构、电商平台和网店,开展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对重点企业的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法性、标签合规性、广告真实性加强监管;开展“双11”“618”等活动期间化妆品专项抽检工作。
二是靶向重点产品。一方面,以发现的不合格样品为线索,溯本清源,开展跟踪抽检,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以洗发护发和清洁沐浴类、染发类、指(趾)甲油类、面膜类、彩妆类化妆品为重点整治品种,加强婴幼儿和儿童护肤类化妆品监督检查,加大对儿童化妆品“小金盾”标识的宣传,进一步规范儿童化妆品市场秩序。
三是持续优化抽检模式。健全网售化妆品抽样检验机制,建立包括不合格产品、企业、平台、店铺等信息的特征数据库,通过数据抓取比对和云端固证,提高网络抽检的靶向性。强化监督检查与执法稽查有效衔接,形成行业威慑力,倒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整合社会力量,提升监管效能
化妆品产业只有符合人民期盼、满足人民需求才能跟上时代步伐,取得更大发展。人民群众是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要想建设完备的化妆品监管体系,同样需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实现全方位监管。一方面,积极运用新媒体全面宣传基层监管工作。通过微信、抖音等线上平台,定期推送用妆科普知识和消费提醒,让消费者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市场监管有关信息和化妆品安全使用相关知识,便于基层监管工作开展。另一方面,在线下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等活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5“全国护肤日”等时间节点,举办化妆品实验室开放日、科普讲座等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化妆品的辨别能力;通过讲解典型案件,教育并提醒消费者积极防范和举报不法事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便于更多群众参与监管工作,增强基层监管工作的时效性和广泛性。
化妆品行业的迅猛发展给化妆品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施科学监管、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严厉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原料、未经许可生产化妆品、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特殊化妆品等严重违法行为,才能让人民群众最终受益,化妆品产业才能在健康发展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