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核不给出款怎么办 【收藏】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以上报送的资料和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10.到哪里获取这些申报资料?
答:可到主管税务所领取。有些地方税务局网站上也可直接下载(通常在下载专区内)。我们搜罗到了以下一些城市申请资料的下载地址,供大家参考。
北京市:
杭州市:
上海市:
西安市:
成都市:
广州市:
珠海市:
汕头市:
苏州:
11.我机构去年才成立,没有资料中要求的“申请免税资格前年度”的财务资料和年检结论,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提供申请免税资格当年的资料。
12.我机构今年才成立,可以申请免税资格吗?
答:成立当年无法申请免税资格。需待第二年年检结论下来后再去申请。
13.申请免税资格需要走哪些流程?
答:审核流程如下图。如递交资料不符合要求,可能被多次退回
14.主管税务部门不清楚申请免税资格这回事,我该怎么办?
答:建议持免税资格法规文件直接找主管税务所所长。
申请中
15.提交申请后多久能获得免税资格?
答:一般为3-6个月左右。但各税务部门对此事的重视程度不同,具体审批时间有较大差异。如果提交申请后半年仍然没有消息,建议主动与税务部门联系询问、敦促。
16.我机构提交资料后就渺无音讯了,怎么知道我们是否获得了免税资格?
答:免税资格通过财政、税务联合发文的方式公布名单。申请机构应定期关注和登录当地财政局和税务局网站查询。大部分城市的财政和税务部门不会为获得免税资格的组织提供纸质文件,申请机构凭借官方文件号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备案即可。
获批后
17.我机构已经获得了免税资格,我们需要做什么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免税资格采取备案管理方式。即获得免税资格后,只需在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即可享受税收优惠,不需要得到税务机关的再次审批。备案方式为现场提交和网上填报备案资料,包括: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非营利组织资格认定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即财税部门联合公布的贵机构获得免税资格的文件号)。
18.获得免税资格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获得免税资格后需要注意:
1)与免税资格申请、备案有关的资料应保存至享受优惠后10年,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2)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
3)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19.免税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吗?
答:可以。《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六条明确了免税收入对应的费用如何扣除:“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获得了免税资格是不是就可以不受所得税法中规定的职工福利费等比例的限制了?
答: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更应该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不符,不但免税资格会被取消,还会被追偿享受免税资格期间所减免的企业所得税。
21.获得免税资格后,季度预缴时可以享受该资格吗?
答:可以
22.免税资格每年都需要申请吗?
答:不需要每年申请,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需要复审才能再次获得该资格。
23.获得免税资格后如何申请退税?
答:缴纳了所得税后才获得免税资格的,可以申请退回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手续如下:
首先,对纳税年度申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类)》进行调整。将可以享受免税的收入金额调整到《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重新计算那纳税所得额。将修改后的申报表递交给主管税务所,等待主管税务所的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机构需填写退税申请表,并根据主管税务所的要求提供其他资料(比如有些税务所要求提供详细的收入来源和公益活动支出明细,有些要求提供当年账簿等)。最后就是静静等待退款到账啦。
24.汇算清缴时如何填报免税收入?
答:填报年度申报表时,直接将免税收入填列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4行:(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会自动链接到申报表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第17行,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减项。
25.免税资格到期了怎么办?
答: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满复审申请》,并在免税资格有效期满的次年,备齐相关资料后及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复审(复审申请实质上与新申请流程、所需资料等是一样的)。复审期间,非营利组织若取得符合财税〔2009〕122号文规定的收入,可暂享受免税收入政策。若非营利组织未通过免税资格复审,应按照规定补缴相应的税款。
免税资格申报资料和填报范本
最后,附上大家最关心的全套申报资料和填报范本(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为例)
注意:以下报送的资料和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00】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资料清单
备注:表中所列的资料可根据各家机构自己递交材料时所报送的资料名称进行修改。
【01】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备注:“申请享受免税资格起始年度”即申请免税资格年度(比如2018年8月申请2017年的免税资格,这里应填写2017年)。
【02】组织章程
备注:
1.所提交的章程应与经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相一致,章程首页必须盖有章程核准章。
2.章程中应有如下描述:
a)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b)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c)财产及其孳息不得用于分配(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e)该非营利组织投入人对投入该单位的财产不保留或享有任何财产权利的声明。
【0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已办理五证合一则不需要
【04】登记证复印件
即《社团法人登记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等。
【05】申请免税资格前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备注:这份资料是由申请机构自行撰写的情况说明,这里只是提供一个样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能说明情况即可。年度为申请免税资格年度的前一年(比如2018年8月申请2017年的免税资格,那么就提交2016年的情况说明)。
【06】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申请免税资格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备注:审计报告的作用是通过具有资质的专业鉴证机构(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机构是否符合免税资格的条件进行独立鉴证。因此,审计报告应对问题“4.申请免税资格需要什么条件”中的若干条件进行回应。建议寻找有这方面经验的事务所,会免去不少麻烦。
【07】申请免税资格前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
备注:年度检查结论并不是登记证副本背面所盖的年检合格的章,而是年度检查报告中专门有一张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的批复。
【08】其他材料
备注:其他资料根据各地财政、税务部门的要求而定。从各地的情况来看,基本上包含以下几项(主要为说明类资料,由申请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撰写,这里只是提供一个样板,仅供参考):
【08-1】未受登记机关处罚说明
【08-2】年度人员福利说明
【08-3】投入人对投入财产不保留财产权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