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安全审核不给取款怎么办 快快评|到银行取钱需派出所同意?防电诈不能自我加码
有网友反映,在吉林省长春市一家吉林银行取款转到他行,被告知需要辖区派出所同意才行。最终,他们等了很久,派出所审核后,才在银行窗口成功转账。据6月12日极目新闻报道,涉事银行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辖区派出所要求,取款2万元以上,需要支行工作人员向派出所报备,派出所对客户账户核实后,便可以取款。银行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均表示,此举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另据红星新闻消息,银行所属辖区派出所表示,没有此规定,正常取款即可,“派出所只会核实来源不明的款项”。
打小我们就见过银行宣传标语:“存款自愿、取款自由。”这样的表述,不是银行为了吸引客户随口说说,而是有法律依据的。《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而言,用户在银行正常存取款,只要不涉及违法犯罪等特殊情况,是不需要经第三方同意和审核的。
发生在长春的这件事,银行和派出所方面给出的理由是防电诈,看起来是为用户着想,实际上是给用户添堵。电诈确实需要防范,银行在用户取款转款时,做出必要提醒和问询也无防,但是非要派出所点头同意,就有点过了。这是防电诈自我加码、入戏太深。对此,有网友留言“防诈已经走火入魔了”,虽然带有个人情绪,但值得有关方面好好反思。
银行过度防范电诈并非个例。今年年初,笔者陪家人去某银行,想把家人名下一笔款项转到本人名下。正常情况下,银行按正常手续转款即可。谁知,银行方面不仅要求作为收款人的笔者出示身份证且现场进行人像采集,还要求笔者必须出示第二份身份证明。如此严苛又奇葩要求,银行方面给出的理由也是防电诈。
严格来说,银行对用户取款转款设置各种非正常手续和条件,有违规违法之嫌,侵犯了储户对个人财产的支配权。退一步说,即便用户在银行取款转款时真的遭遇电诈,只要手续正常银行办理流程没有问题,也怪不到银行头上。银行无需承担责任也不可能担责。
银行是企业,依法开展业务,是基本要求,尽最大可能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应当成为宗旨。工作认真一点谨慎一点没有错,但是不能谨慎过头,为了体现慎重或者出于某种需要而设置障碍为难用户,那种把用户当坏人一样防着、一会儿要证明一会儿要审核的做法,当休矣。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曹玉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