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人才申报 关于开展2020年杭州“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3.企业在杭州市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达2年以上(2018年9月30日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4.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创业项目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好成长性,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5.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1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本单位杭州“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人的依托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向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在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由依托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局。
(二)推荐。由区科技局组织推荐,择优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四、材料要求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申报人身份证件;
2.承担的科研项目(提供反映项目(课题)名称、来源、经费和本人角色的任务书或合同的关键页);
3.领衔国家、省、市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省一流学科、国家或省级重点创新载体佐证材料;
4.科技奖励证书;
5.相关方向代表性的期刊或国际会议论文全文;
6.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7.国际科研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佐证材料;
8.参与制定标准(提供反映标准关键信息和本人角色的关键页);
9.成果开发、转化和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佐证材料;
10.人事关系佐证材料(与依托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和通过依托单位缴纳社保的清单)。
(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报人身份证件;
3.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说明材料(必须能说明其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法人代表,且经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盖章);
4.入资投资协议或入资投资佐证材料;
5.主要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佐证材料(包括发明专利或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
6.近1年审计报告(创办5年内企业)或近2年审计报告(创办5年以上企业),须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为准。
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26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申报书与附件材料合并装订,建议简单胶装)报送至下城区科技局526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邮箱)。
五、其他事项
1.已入选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以及国家和省“万人计划”的,不得再申报杭州“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杭州“万人计划”申报者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多个类别,且不得多渠道申报。
2.申报人必须通过依托单位进行申报,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
3.申报人应真实完整的填报相关材料,如有材料造假现象,取消申报入选资格,并记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
4.业务咨询电话: 、。
附件1 杭州“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docx
附件2 杭州“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docx
杭州市下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