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款系统审核不给出款怎么办 外汇管理、跨境人民币、个人外汇!怎么管?
本文根据跨境金融研究院《外汇政策合规专栏》线上课的部分内容整理,针对各课题的重要知识点,挑选1-2个精选实务问题给出答案。《外汇政策合规专栏》分为基础+进阶,基础视频包含外汇管理框架与政策沿革、人民币国际化、个人外汇、经常项目可兑换、资本项目渐进式改革开放六大主题;进阶视频包含第一时间新规解读,全方位解读外汇政策。
本文纲要
一、外汇管理怎么管?
二、资金跨境渠道有哪些?
三、不同市场下的RMB使用灵活程度(CNH、FTU、CNY)
四、跨境人民币政策及相关改革历程
五、个人经常项目结售汇
课题一:外汇管理框架与政策沿革
学完本课题,您将了解到:
1.为什么有外汇管理?
2.外汇管理管什么?怎么管?
3.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难点?
4.国际业务与国内业务有何不同?
5.外汇管理的当前趋势是怎样的?
一、外汇管理怎么管?
我们之前经常听到叫“宏观审慎”加“微观监管”二位一体,其实就是人行负责宏观审慎管理,外汇局负责企业、金融机构、个人这些主体的微观监管。
先简要说明一下宏观审慎管理有哪些手段:
1、外汇风险准备金
2015年“8.11”汇改之后,为抑制外汇市场过度波动,人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273号)》,将银行结售汇业务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自2015年10月15日起,对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为20%。
外汇风险准备金跟存款准备金不是同一个概念,它征收的对象是金融机构,企业和金融机构签订远期购汇合同后,金融机构要代缴20%外汇风险准备金至央行专用账户,为期1年且没有利息。
外汇风险准备金率的历次调整:
我们看到外汇风险准备金率的调整频率非常快,而且它永远是跟汇率走势相反的,是一个典型的逆周期调节工具。
2、外汇存款准备金
外汇存款准备金是根据央行《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银发〔2004〕252号)制定的,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外汇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将其吸收外汇存款的一定比例交存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外汇存款准备金率是指交存人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与银行吸收外汇存款的比率。
3、宏观审慎调节系数
在近几年人行、外汇局发布的监管文件中,凡是涉及额度管理的,都会提到宏观审慎调节系数。人行根据外汇市场和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动态调整宏观审慎调节系数,它相当于一个阀门,系数调小,额度变小,系数调高,额度放大。
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工具主要通过对影响跨境资本流动顺周期波动的因素施加约束,防范跨境资本“大进大出”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除此之外,人行宏观审慎管理工具还有很多,详看:
再看一下外汇局的微观监管怎么管?
,严格来讲微观监管怎么管?要去看这196部外汇法规,但实际业务中用到的并不是那么多,我这里简单列举一个大的框架,首先可分为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
经常项目:
我国在1996年就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简单来说经常项目就是经常发生的业务,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外交往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其中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是最主要的内容。
资本项目:
资本项目没有实现完全可兑换。通常所说的资本项目(或称资本账户)是对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资本和金融账户的总称。我们目前对于资本账户开放的比较少,所以在整个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资本账户的收支也比较少。我们平时讲的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都属于金融账户,所以资本项目更多的是在金融账户这块。
二、资金跨境渠道有哪些?
经常项目:经常项目资金跨境渠道分成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利润收付。从资金流向方面来讲,经常项目都是双向收付的,由于我们国家外汇储备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再加上以前一直鼓励出口创汇,所以从大的方向来讲一直是“宽进严出”,也就是收汇方向相对容易一些,付汇方向审核的要求会高一些。当然每个银行的情况可能不一样,大部分银行审核要求付汇要高于收汇。
资本项目:
从外汇管制的角度出发,外汇管理可以分为交易环节和汇兑环节,在资本项目没有完全放开的情况下,很多业务需要上游部门审批,审批的步骤就是交易环节,交易环节之后涉及外汇登记、账户管理、结售汇收支等就是汇兑环节,汇兑环节由外汇局管理。这也是外汇局一直在强调的一件事情:外汇局管理的不是机构,而是汇兑管理。
1、直接投资
外商直接投资(FDI)
境外直接投资(ODI)
2、跨境信贷
外债:
境外放款:
跨境担保:
3、证券投资
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QFII):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
债券通:
沪深港通
总的来说,外汇管理部门考量促开放和防风险双重目标,按照“先流入后流出、先长期后短期、先直接后间接、先机构后个人”思路,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持续提升。
课题二:人民币国际化
学完本课题,您将了解到:
1.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到哪一阶段了?
2.跨境人民币怎样监管?
3.不同市场下的RMB有什么区别?
4.人民币国际化的政策及相关改革历程?
5.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占比情况?
6.人民币国际化的难点在哪里?
7.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有何不同?
8.跨境人民币有几种清算模式?
9.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业务办理流程?
10.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当前趋势是怎样的?
一、不同市场下的RMB使用灵活程度(CNH、FTU、CNY)
2009年我们国家开始跨境人民币试点,香港也逐渐沉淀了许多的跨境人民币资金,由于香港没有外汇管制,资金可自由兑换、自由使用,所以这个时候我国就有了CNY(在岸人民币)和CNH(离岸人民币)。
虽然CNY和CNH本质上都是人民币,但它们之间不能无因划转。从CNY到CNH,需要相应的真实性交易背景。在跨境人民币刚启动的时候,很多人利用CNY和CNH的利率和汇率的价差,进行套利操作,比如转口贸易套利,关联公司借着转口贸易的背景,进行资金一收一付的套利行为。理论上来说套利套多了,利差也就没有了,但是因为国内有外汇管制,极端情况下,管制越严格,跨境资金流动的渠道就越不通畅,那么两个市场的价差也就越大。在2015年“8.11”汇改以后,离岸的汇率要比在岸的汇率高将近3000个点,3000个点是什么概念呢?假如说我国内的汇率是6.4,离岸的汇率已经到6.7了,这个时候我如果有贸易背景,可以在离岸做一个结汇,在岸做一个购汇的话,这样兜一圈就可以有将近3%甚至是4%的收益,而且转口贸易造单很方便,一周之内可以兜好几圈,这就是通过CNY与CNH汇率不同来做汇差的套利。类似这种操作当时还有很多。。。所以当时人行和外汇局也开了很多罚单,即使到现在不管是转口贸易还是离岸转手买卖,监管和银行都会非常谨慎。
2014年,上海作为第一个自贸区开始试点分账核算体系,分账核算体系最大的特点是FT账户里面的资金与境内隔离,资金与境外自由划转,收支灵活,而且FT账户适用于离岸利率、汇率。FT账户体系它更多的是一个在岸开放的思路,虽然它里面的资金有一些离岸的特性,但是FT自贸区银行主体还是按照在岸管理,需要符合国内银保监、外汇局的监管要求。所以有时候我们也称它为准离岸业务,它不像纯粹的离岸人民币那么自由。
CNY受到最严格的外汇管制和兑换管制,因为国内结售汇都是实需原则,所以我们目前从数据上来看,全球范围内的人民币对外汇交易量日均大概是2800多亿,离岸可能是1600多亿,在岸只有1200多亿。在岸人民币交易量反而没有离岸人民币交易量大,所以到底是在岸引导离岸还是离岸引导在岸,这可能是一个问题。因为随着我们开放力度的加大,海外有更多的离岸人民币,那么离岸人民币的外汇交易这块的量会越来越大,而这部分交易基本上是不受我们国内能够管控的。央行能够做的就是通过发行离岸央票,控制离岸人民币市场的流动性。离岸人民币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我觉得可能是人民币国际化的一个必经之路。
二、跨境人民币政策及相关改革历程
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为贯彻落实,人行发布
2010年8月,这是因为在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初期,国内的资本市场开放力度较小,离岸人民币回流渠道很少,为了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人行批准境外三类机构(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在批准额度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债券投资业务。
2010年8月,人行发布人民币NRA账户管理办法,因为本外币监管体系不一样,外币NRA账户是由外汇局2009年发布的。
2011年1月,人行发布,允许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银行和企业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
2012年10月,人行发布。先开放ODI再开放FDI,跨境人民币开放逻辑是本币优先,鼓励人民币走出去。这跟外汇的开放逻辑是相反的,外汇鼓励先流入再流出,所以外汇的话先开放FDI再开放ODI。
2013年7月,人行发布,大幅简化跨境人民币流程,企业可凭跨境人民币的收付款说明直接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2014年11月,人行、证券会联合发布,沪港通出台,两地居民不用至客地开户即可投资当地证券市场。
2015年8月,“8.11”汇改,完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机制。
2015年9月,人行发布,对2014年全国版跨境资金池进行升级,至今为止全国版跨境资金池适用此规则。
2015年10月,CIPS系统(一期)成功上线运行,2018年5月,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二期)全面投产,符合要求的直接参与者同步上线。CIPS专门为参与者提供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资金清算结算服务,主要包括跨境直接投融资、金融市场业务、跨境汇款、清算机构借贷业务、跨境贸易结算等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结算服务。
2015年11月,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SDR)。
2016年4月,人行发布,全口径跨境融资复制推广至全国范围,中资企业(除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也可以借用外债。
2016年11月,人行、证监会联合发布。12月5日,深港通正式启动。
2017年1月,人行发布,全口径跨境融资额度扩大,企业可借额度提升为净资产的2倍。
2017年5月,人行出台《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1号),允许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买卖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机制安排,即“债券通”业务,包括“北向通”及“南向通”。2017年7月3日,北向通正式上线,
2017年5月,中间价报价模型中增加逆周期因子,主要目的是适度对冲市场情绪的顺周期波动,缓解外汇市场可能存在的“羊群效应”。
2017年6月,中国A股纳入MSCI指数,也就是明晟指数。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开放,中国债券、股票逐步纳入国际主要指数,比如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BBGA)、摩根大通新兴市场债券指数、富时罗素指数等等,这些指数纳入以后,会有更多的外资购买我们的股票和债券。
2018年1月,人行发布,明确凡依法可使用外汇结算的跨境交易,企业都可以使用人民币结算。除此之外,法规还调整了跨境人民币弱于外汇的政策的地方,比如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允许异地开立、同时开立多个等。
2018年1月,人行为人民币跨境账户融资设置3%的逆周期系数。这里面的账户融资主要指国内银行拆借人民币给境外银行。
2018年3月,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原油期货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挂牌交易。
2018年4月,海南自贸港宣布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2018年5月,当时汇率形势稳定,一方面外汇局开始重启QDII额度发放。另外一方面人行上海总部也开始重启RQDII。因为RQDII实行的是备案制度,所以RQDII额度比QDII额度好拿一些。但是当时反复强调RQDII是为了便利境内居民配置海外人民币资产,不得境外购汇。
2018年5月,人行,允许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在现行政策框架之内开展同业拆借、跨境账户融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交易等业务,为离岸市场人民币业务发展提供流动性支持。
2018年6月,人行、外汇局发布,取消QFII资金汇出20%比例要求,取消QFII、RQFII本金锁定期要求,允许QFII、RQFII开展外汇套期保值。2019年9月10日,外汇局宣布取消QFII和RQFII额度限制。
2018年6月,人行发布,开放了证券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购售业务,拓宽人民币购售业务的参与主体、业务范围和交易品种。2018年9月,进一步强调人民币购售业务的实需原则、真实性审核和展业要求,明确各方主体的审核责任和义务,防止虚假套利
2018年9月,人行、财政部联合发布,这是银行间债券市场自试点发行熊猫债以来首部系统性的管理办法,确立了央行、外汇管理局和财政部各司其职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熊猫债发行的监管框架,以及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自律管理框架。
2019年9月,人行、外汇局联合发布,允许QFII/RQFII和CIBM渠道债券非交易过户。如果同一投资主体分别通过QFII/RQFII和CIBM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可以将其在QFII/RQFII项下的债券账户和CIBM项下的债券账户进行双向非交易过户。
2021年1月,人行、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 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统一了很多跨境人民币政策与外币政策不一致的问题,跨境人民币政策大幅松绑。
2021年1月,再结合330号文把币种因子由0调整为0.5:也就人民币境外放款额度为境内主体所有者权益的50%,而外币境外放款额度为33.33%(50/1.5=33.33),人民币境外贷款将有更多额度,体现了本币优先的思路。
课题三:个人外汇合规与避雷指南
学完本课题,您将了解到:
1、个人外汇基本管理逻辑是怎样的?
2、个人每年的结售汇额度是多少?
3、结汇和购汇的审核重点有何不同?
4、个人能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嘛?
5、购汇申请书怎么填?
6、外币现钞有监管要求嘛?
7、境外刷卡消费有限制嘛?
8、个人业务有哪些资本项目是开放的?
9、跨境理财通是什么?
10、常见个人外汇违规点有哪些?
一、个人经常项目结售汇
个人外汇政策近些年来没有大的调整,目前还是依据、实施。
2007年我国开始实施个人结售汇便利化额度管理,境内个人结汇和购汇便利化额度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境外个人结汇便利化额度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我国对境外个人无供汇义务,购汇无便利化额度,实行小额兑换便利。结售汇便利化额度适用于经常项目和可兑换的资本项目,额度内结售汇,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额度的结售汇,凭有效身份证件及有交易额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下面分情况来分析:
个人经常项目结汇:
首先要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对于境内个人来讲结汇在境内使用,审核的重点是资金的来源,也就是境内个人为什么会有外汇收入。境内个人办理占用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办理,办理不占用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结汇资金来源材料办理,比如职工报酬收入,凭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办理。
境外个人结汇在境内使用,审核重点是资金用途,也就是外汇结汇在境内做什么。同样如果办理占用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办理,办理不占用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结汇资金用途材料办理,如房租类支出,凭身份证件、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办理。这里还有一个要求,如果单笔金额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要求结汇以后直接划转到境内的交易对手的人民币账户。
那超过年度额度的结汇怎么办?办理不占用便利化额度的结汇具体要审核哪些单据?我这里根据银行展业规范做了一些列举,因为展业规范不具备法规效力,再加上现在法规简政放权,审核哪些单据由银行自主决定,所以我这里写了仅供参考,银行可以根据展业规范制定内部规定。比如:境内个人收到赡家款收入结汇,需要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个人经常项目购汇:
个人经常项目购汇方向的审核重点正好和结汇相反。境内个人购汇审核资金用途,也就是审核购汇以后在境外的用途是什么。同样是办理占用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办理,办理不占用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购汇资金用途材料办理,如:留学项下凭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等办理。
境外个人购汇重点审核资金来源,审核你购汇的人民币从哪里来的。我国对境外个人无供汇义务,所以自然没有便利化购汇额度(除持有外国人永久拘留身份证的境外个人),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购汇资金来源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这里面有两种特殊情况,第一种是海外汇入的外汇结汇成人民币在境内使用未用完,可凭当时结汇凭证重新办理购汇再汇出,有效期为两年。第二种是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或者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超过年度总额的或者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经常项目购汇具体要审核哪些单据?这里也是根据展业规范列举的仅供参考。比如留学费,需要本人护照及有效签证、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境外学校相应年度或学期学费证明或生活费用证明。前面也提到了这是2018年的展业规范,里面很多规定已经不具备时效性了,2021年3月25日,外汇局发布,已经精简了留学用途申报要求,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留学学费购付汇,银行可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银行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留学购汇”字样。除此之外,该文件还优化了薪酬购汇手续。
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此前外汇局已经多次处罚分拆购汇的违法行为。个人分拆购汇的表现形式多向亲戚朋友借用便利化购汇额度,然后虚构留学、旅游等名义汇到境外转移资产。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最终都会报送在外管的信息管理系统,因此外汇局通过系统很容易筛选出分拆购汇的可疑业务,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中规定,外汇局对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及其他方式规避便利化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列入“关注名单”管理,并通过银行 以《个人外汇业务“关注名单”告知书》予以告知。
其余课题更新中。。。
进阶视频:外汇新规解读
内容:重要外汇、跨境人民币、自贸区等新规解读
时间:第一时间线上直播+后续专属群交流
目前已经上线四期新规解读直播视频,直播观看人次达到上万人,收到业内监管、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普遍认可:
END
正文完
关注“跨境金融研究院”,及时跟进后续政策变化
核心讲师介绍
王志毅,上海昉长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创始人,跨境金融研究院院长,长期专注外汇跨境政策研究。主要研究领域:外汇、人民币国际化、自贸区的政策应用、业务创新与合规接地气研究。
曾就职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自贸区分行国际部,十年以上一线国际业务经验,作为分行资深国际业务、自贸业务产品经理及政策研究小组核心讲师,擅长结合实际项目情况合理运用外汇政策,参与并完成多个分行首单创新项目的落地。
长期举办跨境资本流动全体系、跨境投融资、外汇政策、外汇合规、外汇业务基础、汇率避险、跨境并购、银团贷款、反洗钱、国际制裁等多个跨境主题的公开课,受众学员来自全国各地监管机构、国有银行、股份行、城商行、外资银行、企业、律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等,为金融机构和大型集团企业提供内训和外汇咨询顾问服务,在业内得到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普遍认可,获得大型企业特聘专家、紧缺人才培训计划优秀导师等称号。
课程报名
-课程预售价格:666元(未来随课程内容增加逐步提价)
-课程权益:一年内上线的课程和直播(有效期内可反复收听)、专属群交流、学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