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不给取款不给出款怎么解决 炸裂!在银行取钱需要“警方”开证明?网友:还真被马云说对了
随着电信诈骗分子手段日益翻新,防范诈骗早已成为社会共识。
然而,银行为此采取的”取款报备”新规,却引发了民众对个人存款自主权利的质疑与争议。
一场围绕”我的钱、我做主”的讨论随之在网络空间持续发酵,双方理据对错。
事件缘起一名吉林市民欲取款转存
一名长春市民有意将自己在当地某家银行约10万元的存款转存至另一家银行网点,原因是为获取更高的存款利息。按理,这应该是件再正常不过的小事。
可就在他前往原银行网点准备办理取现手续时,工作人员出人意料地告知:由于取款金额高达10万元,已超过2万元的”大额取现”标准线
在正式取款之前,他必须先持相关证件前往当地派出所报备。只有经过核实确认资金来源无误后,银行方可为其办理取现。
面对银行方面这一出乎意料的要求,该市民当时便感到一头雾水,对此束手无策。作为辛勤工作挣来的血汗钱,自己取用竟然还需要受如此严格审查,令人困惑万分。
质疑声一时蜚声网络:侵犯存款自由权
这一个案很快在网络空间引发广泛关注和质疑。不少网民直指银行的做法已严重逾矩,以”防范电诈”为由,对客户施加过多不合理的限制和约束,这与银行的服务宗旨背道而驰。
“存钱的时候挺热情,存款人是'大爷';取钱的时候折腾个没完,存款人就成了'孙子'!”有网友如是质疑。
更有人直言:”我辛勤挣来的钱,为什么自己就不能自主支配了?什么时候存款自由变成了不自由了?”
“银行不是为了服务群众,而是把群众当成了被服务的对象。”一些网友如此批评银行的傲慢态度
“我把钱存在银行,就是为了方便、安全。现在连取款都这么不自由,那存在银行还有什么意义?”
此外,也有不少声音质疑银行此举的法理依据。”这样做有哪条法律条文作为根据吗?如果没有,那就属于行政违规和滥用职权。
“有网民指出,即便是出于反诈需要,银行也不能擅自限制公民正当取款自由。
多方呼吁完善监管制度维护民众利益
与此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网民对现行银行业监管法规提出质疑。
“这起事件再次折射出我国银行业监管法规的漏洞,有必要从立法层面加强规范,切实保护存款人权益。”
不少法律专家也表示,银行不能仅以”报备”为由,就限制客户支配存款的权利,这有违合同精神。
只有在确有合理怀疑的情况下,银行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加以审核把控。
总的来说,这起事件折射出我国银行业内控和外部监管确实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
作为普通民众,我们也理应对自己的”钱袋子”多一份关注。不过,我们也应该保持冷静、理性的态度,避免将矛盾无谓放大。
银行回应:遵循辖区派出所规定 防范诈骗
针对网上质疑声音,当事银行方面也做出了回应和解释。
该行工作人员称,要求存款人先报备派出所的做法,系出于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明确要求。
“只要一次取款金额超过2万元,就必须先行向辖区派出所报备,由其核对账户和资金来源。
确认无误后,才能放行取款。”该行人员说,这项规定的出台目的,就是为了防范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该行还解释说,对不同客户而言,报备审核的具体流程也会有所不同。个别客户可远程在线完成报备,有些则需亲临派出所现场。
“这虽然给存款人带来了一定麻烦,但为了大家的'钱袋子'安全,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该行负责人进一步表示,近年来电信诈骗已经日趋猖獗,特别是利用网络交易转移赃款的新型手段层出不穷。
此前也曾发生过银行内部人员被诈骗分子利用而将客户资金挪作他用的情况。
“我们银行的这一规定,就是为了切实保护好广大存款人的利益安全,防患于未然。”该负责人表示
银行会继续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做到让客户及时取现,并保障资金安全。
派出所:依法合规维护群众利益
对于这一事件的最新进展,当地派出所也做出了回应。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为银行落实”取款报备”规定的出发点和目的,是为了切实依法维护好辖区内群众的财产权益。
“电信网络诈骗近年来在我辖区内也时有发生。为了防患于未然,确保群众的'钱袋子'不受侵害
我们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要求银行在出现大额取现时,必须先向我们报备核实,从源头堵截那些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该工作人员说,虽然这确实会给一些存款人带来麻烦,不过为了安全着想,大家还是应予以理解和支持。”
只要是合法的正常取款,我们都会尽量加快审批进度,并对资金来源予以准确核实,努力为民众创造通顺、安全的金融服务环境。”
总的来说,这起银行新规引发争议的背后,还是反映出了社会各界对电信诈骗这一顽疾的一致关注。
电信诈骗犯罪活动不仅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也极大破坏了社会秩序和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
因此,在遏制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过程中,如何平衡和权衡”存款自由”与”资金安全”之间的关系
成为一个需要各方共同深入探讨和科学解决的重大课题。单单依赖简单粗暴的行政手段,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有专家指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银行在防范电诈过程中的相关权责并未作出明确和系统规定,给了银行一定的自主空间。
因此,不同银行在操作层面往往”自行其是”、做法不一,这就容易导致管理疏漏和执行混乱。
为此,不少法律界人士建议,应当尽快从立法层面着手,对银行在反洗钱
反诈骗等方面的监管职责作出明确规范,明确银行审核核查的标准和流程,最大限度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存款权益。
电信诈骗问题确实已成为困扰全社会的顽疾,需要全社会上下共同参与、通力合作来预防和遏制。
无论是从事金融服务的银行业,还是执法公安部门,乃至于普通民众,大家都应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只有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共治,加大预防和惩治力度,不断堵塞电信诈骗的漏洞,构筑人民群众”钱袋子”的防护网
才能真正遏制和根治这一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活动,维护金融体系和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
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在这个过程中,部分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但这应该是暂时的、阶段性的。
只有暂时”绷紧绷紧”、”勒紧裤腰带”,耐心配合各方努力,才能最终让电诈分子无藏身之地,重新赢回”存款自由”的权利。
总之,这场围绕银行”取款报备”新规而引发的社会争议,向我们昭示着这样一个重要现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是一场全民阵线战,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漏,都可能酿成严重后果。
因此,各方都应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体谅的态度,为解决这一社会顽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只有推动立法、监管、执法、普法”全面深化”,才能真正筑牢人民群众”钱袋子”的防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