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维护无法下款 龙洞的学生注意:校园借贷乱象 女大学生为买衣服欠债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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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16年以来,从大学生因无力偿还贷款而跳楼自杀,到“**条”借贷,校园借贷,特别是校园网贷持续引发外界关注。
“10个里面,6个都会回头再借,上岸的不多。”
就读于湖南某高校的大学生季刚(化名)刚刚毕业,回顾自己的经历,他如此形容当下正火的校园网贷,担心自己的老路会被其他大学生不断重复。
过去3年来,季刚先后在17个校园网贷平台借款20余万。今夏毕业时,他的债期已延续到2018年11月。
“校园网贷”,这个近几年颇为活跃的词语,今年以来却常与“跳楼”、“援交”等负面事件相连。今年4月,教育部和中国银监会共同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校园网贷”这个概念才首次出现在官方文件中,其间却加了“不良”二字。
作为网络贷款平台中专门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特殊分支,校园网贷往往无需抵押,只要借款人提供高校学生身份信息,通过个人资料审核,就能申请到贷款。
“无前期,无抵押,各种口子撸钱。”随着网贷在校园中遍地开花,大批“中介”应运而生,季刚用这句话描述网络上活跃的这批专为大学生代办校园网贷申请的中介。
3年前,季刚并不知道校园网贷为何物,自从“中介”帮他借到第一笔贷款,并收取2000元手续费之后,他开始陷入拆东补西、以贷还贷的漩涡,最后,自己也成为一名校园网贷“中介”。
微博上某校园网贷中介的宣传。
乱象一:中介教学生谎言应对电话审核
在新浪微博中搜索“大学生贷款”,能得到此类账号1300余个,其博文内容多是代办各类校园贷款的广告,广告词充满诱惑:“想帮女朋友清空购物车快来找我”、“几十个贷款平台,本科最高5万,专科最高3万,不下款不收费”……
澎湃新闻观察到,此类微博排名前三的账号,粉丝数都在50万以上。博主们的签名中,否乏自称“全国大学生专业贷款创始人”、“微博贷款创始人”。
微博粉丝量排名第一的博主鹏哥(化名),也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自称从事校园贷中介已有3年,在校“创业”成立了自己的中介工作室。他曾在朋友圈称:“大学里靠自己白手赚到7位数。”
多名圈内人士介绍,校园网贷中介工作室内“工种”亦有细分,包括“操作员”、“代理”、“学徒”。“操作员”负责平台系统操作,按单固定提成;“代理”从线上、线下各种渠道拉客户,从中介手续费中抽成;“学徒”想学“技术”,但拜师费用往往在数千元。
季刚介绍,一般校园网贷的申请多要经过此类流程:上传个人信息注册并填写申请、录制视频作为电子合同、电话审核、放款。
事实上,对大部分网贷平台而言,个人可直接在网页或客户端办理。但中介们往往宣称其代办的“成功率高、下款快”,若个人申请失败,便无法挽回。
中介小威(化名)告诉澎湃新闻:“很多平台都是有内部通道的,工作室会和内部审核员合作,优先审核”。
对于这种说法,季刚不以为然:“中介就是承上启下,没什么特别。缺钱的人很急又不知道怎么弄,还不一定搞得好,他们的心态是,花个10%的手续费能拿到钱就行。”
澎湃新闻获取到一组中介的内部资料,其中一份名为“大学生贷款资料通用版”的文档,将90余个贷款平台的相关信息汇总成表,俨然一份“通关攻略”。列出的项目包括学历要求、可申请额度、利率、审核资料等等。此外,“毕业班能否贷款”、“审核是否会给家里打电话”等细节也清晰注释。
该资料中还有针对不同平台的“风控”情况,包括各省市可办理贷款的院校名单、借款人户籍所在地限制等。
对于申请的最后一关——电话审核,该资料亦有范本:“问借钱干什么,就说创业,开网店”;“不会说还不会编吗?借钱还债、打游戏、玩股票,会借你吗?”
这组资料里还特别强调:“如果问你有没有中间人收费,一定说没有,切记!否则过不了。”
乱象二:高昂中介费、手续费形同吸血
还款逾期照片被曝光、欠款60万跳楼、贷滚贷被迫“援交”,近期曝光的校园贷恶性事件中,往往都离不开三个关键词:逾期、催收、罚息。
季刚称,还不起贷款的学生,在重压之下,有的走上“以贷还贷”路子,他自己就是典型的一例。
2013年大二刚开学,季刚就用光了整学期的学费,便通过中介借到第一笔贷款——1万元,然而实际到手的只有6000元。“第一次被坑惨了,中介收了我20个点,平台还压了20%的咨询费。”
季刚称,校园网贷平台年利息一般在11%到20%之间,“开始觉得也就亏点利息,以后赚钱就能还上。”然而,一“贷”开头,后“贷”无穷。之后,每隔一个月左右,季刚就得找新的平台借款,拆东墙补西墙。一路贷下去,仅过了一年多,月还款额已经累加到了1万多元。
季刚称,到了大四,大部分平台不接受毕业生申请,他只好又借来8个低年级同学的信息,前后贷了几万元,直到现在仍未还清。
值得注意的是,大批中介都不约而同地开展某热门平台的“代还”服务。在众多校园贷平台中,该平台因额度大、利息低、下款快而广受欢迎。
“代还就是之前在这个平台贷过了,客户还不上,我们帮客户垫付,再重新贷出来。”中介小林(化名)透露。季刚称,第一次还款后再申请,额度也会随之增加。就本科而言,该平台第一次申请金额一般在5000元到1万5千元之间,还款后二次申请,最高额度可达3万元。
该平台“代还”也成了中介的新兴业务。鹏哥也于近期公开表示,“斥巨资拓展***代还业务,第二次申请最快6分钟出结果,1小时下款18000到30000!”
“这里面利润很大,长沙这边直接垫要收10%到20%的手续费。”季刚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比如你有8千多没还完,我给你垫了,二次贷款,我再给你做个2万2的,你把8千多还给我,你还要给我二次贷款的中介费。”
依上例,借款人仅中介费一项就要支付4400元,二次贷款2.2万,实际到手的不足1万元。如分三年期还款,最终要还本息总共近3万元。
中介让学生贷款变得轻易,也可能成为犯罪的诱因。季刚表示,作为一个圈内人士,他也听说有学生贷款后“跑单”,“一个月卷了20多万,跑了,学也不上了。”
针对此种现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教授认为,“如果存在主观恶意,就有欺诈的嫌疑,跑路金额大的话,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乱象三:用分期购物套现,四千元手机到手只一千多
除了代办贷款,分期购物平台“套现”是中介业务的第二条腿。
据易观智库发布的2016年《中国校园消费金融市场专题研究报告》显示,67.5%的受试大学生表示用过分期消费,并将继续使用。24.3%的受试大学生表示使用比较频繁,“每月3次以上”。
某校园贷QQ群中,不时闪现广告称,“88折回收各分期购物平台额度,一单一结,秒到”。也有中介打广告“6折回收”,有人立刻回复“这也太坑学生了”。
季刚介绍,“套现”就是借款人用分期购物平台上的额度消费,然后将货物寄送给中介,中介会按照所花额度8折左右的比例支付借款人现金。
另一位承接套现业务的中介阿斌(化名)称,现在购买手机比较主流,易变现。
季刚称,除各大分期购物平台可完全实现线上交易外,另有一些网贷平台需要线下交易,面签分期购物合同。此时,一些中介往往趁机狠赚一笔。
“我见过最惨的,一个手机4000多块,学生到手才1000多。”季刚说,这种交易,学生需要跟网贷平台当面签订一份分期付款购买手机的协议,购买行为并未实际发生,仅仅为了套现。这一过程中,实体店老板、中介、甚至中介的介绍人都会私下参与分成。
季刚特别提到,中介当中有很大一部分,原来是实体数码店的推销员。他们在手机分期兴起后,接触到网贷套现,便开始转行,“发现卖一部手机还没做一个手机分期套现赚得多。”如今,火车站、数码城附近,此类中介大批聚集。
杨东认为,套现组织可能存在非法经营的风险,“如果持续地、大规模地做很可能存在这种风险,但这个规模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专家:中介是必然产物,尚属法律空白亟待规范
季刚称,一年多的时间,他前后借了17个平台,到了大四,欠款已累积到十几万,“一个月中有半个月都是还款日。”今年7月20日,一笔6000元的贷款隔日即将到期,季刚终觉穷途陌路。
踟蹰再三,季刚还是选择跟家里坦白。父亲听闻后既惊又气,“它们(平台)为什么不通知家长!这就是坑人。”
8月15日,重庆市教委发布消息,市金融办、市教委、重庆银监局联合发文,为金融机构、高校列出8项负面清单,规范校园网贷行为。其中明确要求,“未取得家长、监护人等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学生发放贷款。”
“有个南京的家长找到我,说孩子在好几个平台一共借了30多万,最后利滚利到100多万,家里没办法准备卖房还债。”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律师称,已有很多类似遭遇的家长前来咨询。
左胜高说,从诉讼的角度讲,律师也很难介入,“欠债理应还钱。债权人又不起诉,就是以各种方式催款,很难摆脱,有的孩子连学也不敢上了。”
“校园贷中介是校园贷发展的必然产物。”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这些贷款平台不能亲自去发展下线,所以就从学生中产生,优点就是学生间互相信任,便于开展工作。”
付建同时表示:“这种套现、包括校园借贷本身目前没有法律制约,是法律的空白。”
“现在觉得不太好做了,好多平台的范围都缩小了。”近期,季刚明显感觉到不少校园贷的风控变得更为严格,不再像2013、2014年时那样宽松。
“那两年正是最火的时候,一下冒出来好多平台,昙花一现的多的是。”季刚说,有个同学2014年贷了款,没等还完平台就先倒闭了。
付建将校园借贷的发展划分为三个周期,2011年至2012年是萌芽期,2013年至2015年是疯狂发展的混乱期,2015年下半年至今则被他称为矛盾期,“很多省份和学校已经显现出不少矛盾,如此蔓延下去,未来两年内将会更加混乱。”
“对于网络借贷,国家没有统一的征信系统,借款人可以从多个平台借款,出借人又很难对其信用资质进行准确评估。”左胜高称,为了规避此种风险,目前已有不少平台形成联盟,共享信息,或是与专业征信机构进行合作。
“校园贷更多的是利用学生不正确的消费观,诱导其过度消费。”左胜高认为,网贷进校园应该先经过校方的备案,“什么样的校园贷才能进学校,要制定一个标准。留学、培训等解决学费的应该鼓励,高消费的就要理性把握,从中加以区分。”
2016年4月,教育部和银监会曾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建立日常监测和实时预警机制。
“现在做这个(中介)也很矛盾。”朋友找季刚办贷款,他开始犹豫,“借钱的人很少是为了急用,不是赌就是花,缺钱的人总是缺钱。”
8月,大学生们正准备返校,在一些校园贷QQ群里,招代理、中介的广告依然在刷屏。
今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联合银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在地方层面,近日,重庆市教委、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联合发文,为金融机构和高校列出8项负面清单,规范校园网贷行为。其中包括不得仅凭学生身份证、学生证等低门槛方式发放贷款;未取得家长、监护人等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学生发放贷款;不得以手续费、滞纳金等各种名义变相发放高利贷等内容。
从“**条”借贷到“视频”放贷,各种借贷方式层出不穷。《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日前得知,在高校内,出现了“以打借条的方式扣取押金”的借贷方式。
经过几轮“借新还旧”
欠下近7 万元
6月初,广州一所高校的学生小包(化名)和同学在逛街时看中了一件衣服,无奈于临近放假囊中羞涩而被迫放弃购买。回到学校后,小包无意中在朋友圈里看到了有关“借贷宝”的信息。出于试一试的心理,小包当即下载并安装了“借贷宝”App。
在接触“借贷宝”之前,小包曾经有过通过支付宝“借呗”(现已改为“网商贷”)借款的经历。
通过“借贷宝”平台借款,借贷双方基于好友关系自发进行借贷,平台本身并不提供放贷服务。借款人可以自行发布借款标,自行设定借款钱数、利率和时间等,出借人可以凭借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的了解自行评估是否借钱给对方。
根据小包提供的材料,《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6月9日,小包通过“借贷宝”联系上一名出借人,并通过聊天工具将自己的身份证照片、学生证照片和其他信息发送给对方后,成功地在“借贷宝”平台上完成了一份1000元的借贷合同,即俗称的借条。这份借条显示,小包自即日起向出借人借款1000元,利息按照年利率18%进行计算,借款时间为一个星期。
如果按照这张借条的内容,那么一周之后小包一共需要还款本息总计约1004元。但是事实上一周之后,小包一共偿还了1507元,而她实际借到手的款项只有800元。
在小包借款前与出借人的聊天记录中记者看到,出借人表示由于小包仍然是在校学生,本身并不具备收入能力,要求小包除提供证件照片等信息以外,另外提供500元的押金。这500元押金的收取方式则是需要小包在“借贷宝”平台上再打一张500元的借条。此外,除了以双方在借贷宝平台上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小包还需要私下向出借人一次性支付借款额20%的利息。双方达成一致后,出借人将1500元出借给小包。小包随后通过其他渠道,将500元押金和200元利息转给出借人。根据双方的约定,如果小包一周之内无法偿还1000元借款,那么500元押金将不再退还给小包。与此同时,借贷宝上的这张500元的借条也会按照逾期做罚息处理。
小包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自己一开始也认为这样的借款方式有些苛刻,但是急于用钱便没有过多考虑。一周以后,小包仍然无力偿还这1500元的借款,但是由于不好意思向父母开口,她便通过“借贷宝”以同样的方式申请了第二笔借款。也就是说,为了偿还第一笔债务,小包又一次通过签署4000元的借条借到了1600元。就这样,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经过几轮“借新还旧”,小包通过“借贷宝”平台借款所累积的债务就达到了近7万元,其中有近5万元的借条是以押金的形式“借出”的,押金金额由所借款项的50%到200%不等。而此时小包真正借到手的款项还不到1万元。
同学做中介,介绍借款抵债务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除了以上的款项外,部分借款中小包还额外向第三人支付了一种名为“中介费”的款项。这笔款项的金额大多占所借款项的10%。而充当“中介”的第三人主要任务就是帮助并没有信用记录的小包成功从出借人手中拿到借款。
小包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由于自己所能提供的信息有限,而且不愿意答应“**持”(以手持身份证的**照为抵押)的要求,一些出借人一开始并不愿意将钱借给自己。在同宿舍同学的介绍下,她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一帮自称“中介”的人。这些“中介”表示,可以帮忙介绍一些不需要信用核实和任何抵押的借款公司给像小包一样的大学生来解决一时之急,前提是所有借款必须通过“借贷宝”平台,而且要收取一定数额的“中介费”。
小包介绍,这些“中介”并不都是不认识的人,其中有些人就是和她一个学校、一个班级甚至一个宿舍的同学,甚至就连小包自己都充当过“中介”,介绍同班同学给出借人认识,并从中赚取了100元中介费。
与小包在同一所高校就读的王淼(化名)告诉记者,自己和自己身边的几个朋友都有过充当“中介”的经历。王淼曾经和以小包相似的方式欠下近3万元,在表示自己无力偿还后,出借人教给王淼做“中介”的方法。据王淼介绍,出借人承诺,自己每成功介绍一笔1000元的借款,就可以抵消近200元的债务。除此之外,王淼还可以从同学那里收取100元的中介费。但王淼同样表示,这样的事情自己在做过几次以后就不再继续了,因为看到同学难以偿还款项着急的样子“特别愧疚”。除了像王淼这样靠做“中介”抵消欠款的人以外,还有一些同学是被“忽悠”而想依靠这种方式赚些外快。王淼表示,不清楚同学里到底有多少人在做这件事,但是感觉还是“蛮多人的”。
律师:
出借人借款中存在违规操作
自6月中旬开始,小包所借的款项大部分已经开始逾期。根据当初在平台签订的借款协议,借款人逾期未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所有欠款将按年利率24%计算罚息给予出借人,并且开始计算逾期费用。一时之间,小包的手机上开始不停地接到各种催款电话和短信。借贷宝方面,以及出借人开始催她还钱。小包提供给《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的短信截图所示,部分出借人的语气并不客气,并且威胁她不要以为躲起来就没事了,再不还钱就会有“恐怖的事情发生”。
无奈的小包只好向父母求助,随后父母带着小包向当地的派出所报警。派出所表示,由于催款人目前并没有任何实际行为,所以很难以短信或者电话为依据认定造成威胁。派出所同时告诉小包,她只需要偿还自己认定的欠款即可,所谓的“押金”导致的欠款涉嫌欺诈行为,她有理由拒绝还款。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小包的事件中,借贷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的情况,主要体现在出借人在给小包借款时私下扣除利息。肖飒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此外,针对“押金”产生的欠款,肖飒认为如果从合同订立的目的考虑,小包不具有借款的意思表示,该部分借款合同存在不成立的可能。
此外,肖飒表示,借贷宝作为中介平台,应当有义务审查借贷双方的资质,包括审查出借人的信息,采取反欺诈措施。但是,由于目前中介业务规范尚未正式颁布,无法认定借贷宝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她建议小包要求借贷宝提供出借人的信息,并起诉出借人的催收行为侵害其人身权益。她表示,就借款合同而言,尽管双方在借贷宝上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但是双方私下的借贷合同中如果出现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所以小包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超额借款。
借贷宝回应:
无法单方面解除借款合同
《中国经济周刊》随后就小包的事件与“借贷宝”取得了联系。“借贷宝”方面表示,对于部分出借人以“押金”的形式使小包签下“借条”的事情并不知情,“借贷宝”本身是一个提供给有好友关系的人自发进行借贷的平台,平台本身并不提供放贷服务,也不建议用户通过“借贷宝”与不认识的人进行借贷交易。
“借贷宝”方面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目前平台已进行全局风控额度调整,降低用户不理性借贷的风险空间;尤其对于18~22岁在校大学生群体进行特别限额保护,人均借款额度上限8000元,满足临时小额借贷需求。
小包的父母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自己女儿所欠的款项一定会归还,但是他们仅承认实际借款,至于以“押金”形式欠下的款项,小包的父母认为自己并不需要承担,希望“借贷宝”平台可以免除这些欠款。针对这一诉求,“借贷宝”方面表示,借贷宝平台上已经产生了双方共同签署的借贷协议,用户绕过平台正常还款程序进行交易,借贷宝作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方无法单方面解除合同。
出于小包的情况考虑,“借贷宝”方面建议小包保留自己与出借人之间有关“押金”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借贷宝”方面也会合法提供出借人的信息来帮助小包。目前平台已经上线自助刑事报案功能,用户可在客户端内自助下载相关证据材料,包含用户在借贷宝的交易数据、刑事报案指南、控告书模板等,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司法最终能采纳她提供的证据,借贷宝也将扣减她不应承担的部分。
但是对于小包来说,难以提供证据已经成为她现在最大的难题。由于将自己手机信息提供给出借人,小包的已经被出借人远程锁定无法使用,小包不仅无法登录“借贷宝”查看自己的借贷记录,也无法通过聊天软件提供任何证据。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6年第3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