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这些行为可能违法!
公司破产倒闭,男子丢掉工作,又遇母亲生病住院,雪上加霜让男子失去理智。找中介办理假资料企图提取公积金,结果“结婚证”露馅,男子受处罚。
案情回顾
王强是一家公司的小职员,工资勉强刚好够日常开销。2022年3月,他所在的公司突然宣告破产,而此时王强的母亲因为病重住院,急需要一笔手术费,这对于本就丢掉工作的王强来说简直就是雪上加霜。这天,他在楼道里看到一张宣传卡片,上面写着“帮提公积金”“快提公积金”的信息,王强欣喜若狂,仿佛看到钱从天而降,他立马联系卡片上的中介。
王强轻信不法中介的宣传。中介帮他伪造了一整套包含房产证、按揭购房合同、结婚证等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证明资料,王强拿着这些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5.3万元。起初工作人员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王强提供的“配偶”刘芳购买的某房产信息真实,唯一露出破绽的是王强的结婚证。王强提供的结婚证信息与民政联网协查结果不符,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民政部门进一步核查,发现婚姻登记档案中并不存在王强与刘芳的结婚登记记录,王强提交的结婚证系伪造。工作人员立即终止了王强的个人公积金提取业务,对王强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调查,王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王强:警官,我交代。我是在看到广告后联系中介徐某的,我们协商,我支付40%的高额中介费用,徐某设法给我伪造了结婚证、房产证等虚假证明文件。
警官:违法的事情不能做。你现在后悔了吧?
王强:我肠子都悔青了!
最终,徐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王强因买卖、使用伪造证件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解读嘉宾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律事务部
部长 熊炜
伪造、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可能触犯哪些法律?
伪造、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街头出现的“代办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广告,缴存职工切勿轻易相信,这是不法分子利用广告虚假宣传代办公积金业务,从中收取高额费用,本质是伪造、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虽然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只有满足规定的条件和情形才能提取使用。因此,提醒广大缴存职工:要依法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坚决向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说“不”,切勿相信黑中介可以随时提取公积金的谎言,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稍不注意,将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缴存职工使用虚假证明材料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采取哪些惩戒措施?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缴存职工使用虚假证明材料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口头批评教育。缴存职工存在骗提套取行为但被调查制止的,成都公积金中心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将其骗提套取信息报送其工作单位,如果缴存职工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议单位对该缴存职工进行批评教育,规范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行为。
(二)不良行为登记。不良行为登记指成都公积金中心将骗提套取职工个人信息及骗提套取行为记入成都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系统。
纳入不良行为登记后,成都公积金中心暂停骗提套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业务功能以及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全域提取业务办理资格;暂停受理骗提套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包括离退休提取,死亡提取业务)和贷款业务办理申请,并将骗提套取职工骗提套取信息报送其工作单位及征信管理部门。骗提套取职工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纳入不良行为登记后,骗提套取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时,不良行为登记记录一并进行转移。
(三)追回骗提套取资金。成都公积金中心将要求骗提套取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退还套取资金。退回资金时间应在骗提套取职工签收处理决定书或处理决定书在成都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骗提套取职工未按成都公积金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额退还骗提套取资金的,成都公积金中心在退回资金期限届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采取法律手段追回资金。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有哪些?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市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五)职工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十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的;
(十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十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职工王强因母亲患病能否提取
公积金?
职工王强的母亲患病,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满足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1)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因患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肝硬化、肝萎缩、精神分裂症、严重运动神经元疾病)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支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案中职工王强因离职能否提取公积金?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的相关规定,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此,结合本案中王强的实际情况,其在原单位已离职,结合他户籍的实际情况,只需满足“两年仍未重新就业”或是“账户托管(封存)满半年”的前提条件,本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提取公积金,但由于对公积金提取政策的不了解,盲目相信中介,进而支付高额中介费违规骗提公积金,最终导致被行政拘留,其行为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职工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住房
公积金提取业务?
为方便缴存职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在天府市民云、成都公积金APP等相关渠道开通线上办理公积金提取功能,可线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成都住房公积金实施惠企惠民的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那么,成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主要有哪些?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渡过难关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实施成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如下:
(一)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缓缴企业职工视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缓缴企业职工可缴存个人应缴部分住房公积金。
企业缓缴期满后,应恢复正常缴存并及时补缴。确有困难的企业,应制定计划分期补缴。
(二)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贷款逾期不作处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
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房屋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1340元提高到1800元;房屋在郊区新城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已备案的政策性租赁住房,按实际租金提取。
未备案的租赁住房,全市范围内月提取限额由700元提高到1000元。
租房提取既可按月,也可按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