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3月1日起正式启动「新投资移民」,吸引多国高资产净值人士!
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俗称新投资移民)3月1日开始接受申请,合资格申请人须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包括至少2700万港元须投资于股票、债券、存款证等金融产品及非住宅房地产(设1000万港元上限),另至少300万港元须投资于新成立的以创科等行业为主的投资组合。这是特区政府自2015年1月暂停旧版「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后,时隔九年,首次重新开放同类计划。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3月1日开始接受申请。图为投资推广署署长刘凯旋(中)、投资推广署助理署长吴国才(左)及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总行政主任茹胜祥(右)。
获批申请人可携同其受养人(包括其配偶及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一般可获准在港逗留两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三年,其后可在每个三年期届满时再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三年。他们如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在新计划下,投资推广署会负责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有关财务规定,入境事务处则负责审批签证/进入许可和延长逗留期限等申请。
吸引多国高资产净值人士
特区政府及早启动新计划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自2023年12月公布新计划详情以来,特区政府为金融中介机构、家族办公室服务提供者网络成员和国际商会等举办了多场简报会,吸引来自世界各地,包括中东及东南亚等地的高资产净值人士对新计划的兴趣。特区政府及早启动新计划,体现了增强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金融服务及相关专业界别发展的势头,并致力推动香港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投资推广署署长刘凯旋表示,新计划将巩固香港作为人才和资本枢纽的领导地位,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特区政府继续推出措施以进一步加强香港作为资产及财富管理枢纽的竞争力,新计划的吸引力将持续提升。投资推广署会继续致力向不同商会、国际持份者及家族办公室推广新计划,与专业服务提供者及潜在申请人保持紧密沟通,以回应查询及确保新计划内容清晰。
申请资格
获批申请人及家属
逗留政策
*如申请获批,申请人可自由处置其投资的资产。
话你知
香港曾于2003年推出「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最初投资门槛为650万港元并允许投资于香港物业。2010年,特区政府提升计划门槛至1000万港元,同时将买房剔出资产类别选项。「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于2015年暂停。
景联解析
如何申请香港居留权
(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入境处关于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的政策,中国公民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什么是合资格的人士?参考(b)条说明。
根据香港入境处的政策规定,合法拥有香港签证,在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可依法申請香港特區居留權(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入境处关于“通常居住”:任何人如果是合法、自願和以定居為目的而在香港居住(例如讀書、工作或居留等),不論時間長短,他/她會被視為通常居住在香港。如果他/她只是暫時不在香港,仍會被視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關於一名人士是否已不再通常居住在香港的問題,須視乎其個人情況及其不在香港的情況,包括:
1)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間及次數;
2)是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
3)是否受僱於以香港為基地的公司;及
4)其主要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地。
如以投资移民/优才/专才获得香港身份,因为种种原因,获批后工作和生活中心还在内地,7年期间只是零零散散的入境香港的记录,建议提前做好雇佣关系,譬如雇主工作证明、公司帮忙购买强积金、纳税证明(如适用)等,保持与香港的不间断入境联系。
如果是因为近两年疫情中断赴港,在申请永久居民身份时可向入境处做出解释。
入境处对于在港居留的时间长短,不是审批永久居民身份的唯一标准,正如入境公布的提示所言,审批永居身份时,会考虑以定居為目的而在香港居住以及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间及次数,并接收申请人及家属受养人合理的解释。
景联顾问已协助众多申请人及受养人获批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其中,部分申请人过往7年居港总时间合计不超过1个月,但申请人及家属受养人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依旧获得入境处批准!请参考入境处签发的如下批准信函!
来源丨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