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怎么办 移民美国的办法
移民美国的办法 最省钱的移民美国的方法—尤其适合中国人 L1 签证: 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它主要是鼓励外国企业在美国做生意和投资。 美国作为世界经济第一强国, 每年都吸引着大批移民和访问者。 作为一个移民组成的国家, 美国在世界上所有的国家中, 接纳移民的能力和对移民的仁厚有目共睹。 美国 L-1A 签证是美国非移民签证种类之一, 主要发给外国跨国公司在美所设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 申请程序是先经美国移民局批准, 美驻外使领馆凭移民局的批准函(I-797 表) 核发签证。 移民局的批准函并不意味着必定能取得签证, 更非工作许可。 申请人无论是 在美国或中国申请的批准函, 都必须由本人持该函(不能邮寄) 到指定的美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 取得签证后, 方可赴美工作。 根据美劳资就业法规定, 持 L-1A签证者所在公司应有一定的规模, 雇佣一定数量的当地雇员, 有业务合同往来, 有银行往来帐户及年度财务报表并依法纳税等。 申请美国 L1 签证的基本条件: 申请人所属于的外国公司必须在美国具有分公司。 如果没有, 也可以在美国注册成立新的公司, 其条件要有办公场所、 合法在政府部门注册、 足够经济财力来支付员工的酬报; 同时, 申请人在申请签证之前的 3 年中, 必须担任经理级或专业性职务, 并且至少为同一外国公司连续工作 1 年以上; 之后, 申请人应将在美国分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专业性职务。 只要符合这些条件, 您就可以申请美国 L1 签证了。 1. 公司的申请资格 任何外国公司只要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一定数量的员工, 同时有经济能力支持其已在美国的分支机构的正常营运或建立新的分支机构并使其正常营运, 即可调派其符合资格的雇员以 L-1 身份进入美国在其已有分支机构工作或建立新的分支机构。这些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包括: 公司分部, 其所有权, 经营权, 财务等属同一公司, 只是经营地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