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随机抽查审核不给提现处理方法 李星吾审计公开课(26):投资审计如何发现和查处经济案件线索?
今天,结合某市“八大”城建重点工程审计,谈谈投资审计发现和查处经济案件线索的问题。下面分五个部分陈述:
一、审计背景;
二、经济案件综述;
三、查处经济案件的思路和方法;
四、主要做法和体会;
五、值得思考的几个问题。
一、审计背景
根据某市市委书记、市长的指示,20××年7月至20××年3月,某市审计局从本局机关和7个县(市区)审计局抽调审计人员43人,从有关单位聘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12人,共计55人,组成8个审计组,先后对某市“八大”城建重点工程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九个多月来,审计人员不畏恐吓威胁,不受利益诱惑,克服各种困难,放弃了周末节假日休息,夜以继日,忘我工作。为查清征地拆迁资金的去向,他们头顶烈日,走东家串西家,到重点拆迁单位和村组,挨家挨户地了解资金支付情况;为核实工程造价的真实性,他们一丝不苟,多次到工程现场踏勘、丈量、点数,挖开可疑的隐蔽工程进行察看,不放过任何疑点。
这次审计共对287家施工单位、437份工程结算资料、近8个多亿的工程造价进行了终审,审阅了300多份合同,近700本凭证、账簿,400余卷图纸及有关建设资料,与施工单位对账次数多达1,500余人次。审计人员为圆满完成审计任务发挥了聪明才智,付出了艰辛的汗水。
这次审计,某市审计局把重点放在核减工程造价上,旨在为政府节约城建资金,同时加大力度查处工程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违纪违规问题和各种案件线索。据统计,这次审计在工程指挥部、市建设局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组织的社会中介机构初审、复审核减工程造价的基础上,再次审减工程造价××××万元,查出案件线索9起,发现工程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亿万元。
审计结束后,经市长批准,审计结果分八次在当地党报上连续公布。当地党报和《中国审计报》先后以“××书记、市长点将审计重点工程”“日挤水分八万、发现案件线索九起——××市城建重点工程审计成绩斐然”“敢拼才会赢——××市‘八大’城建重点工程审计侧记”作了报道。
二、经济案件综述
在这次“八大”城建重点工程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了九起涉嫌经济案件线索,现综述如下:
(一)××步行街工程中,××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虚假人名的名义,用假身份证、假协议书套取拆迁补偿款××万元,账外用于公司经费开支,涉嫌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步行街工程中,指挥部支付××旅社拆迁工作奖金,未通过该旅社产权单位村财务账,而是由该村副书记×××凭领条提取现金××万元直接在账外发放,不能提供具体明细和领款人签字手续,涉嫌贪污私分。
(三)××大道工程中,×××路桥基建总公司××分公司重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多计工程造价××万元,涉嫌骗取国家财政资金。
(四)××大道工程中,路床施工余土外运项目,部分余土已作××湖段的填土,监理人员仅对余土外运的运距进行了签证,未对弃土具体地点作记录和签证,致使在填方工程结算中无法扣回×万多方、××万多元的工程价款,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公司监理人员涉嫌玩忽职守。
(五)××广场工程中,×××工程公司广场音乐喷泉项目经理部预算员××擅自涂改签证单,虚增土方××××立方米,虚报工程造价××万元。涉嫌弄虚作假,协助骗取国家资金。
(六)××大道工程中,指挥部拆迁办××经手开具收款收据三张从指挥部拆迁办共套取现金××万元,用途不明。结存现金××元由出纳××保管,时间长达一年零六个月之久,有关人员涉嫌贪污。
(七)××大道工程中,×××路桥总公司××分公司在路面工程结算中利用虚假保险发票,虚增造价××万元,涉嫌骗取国家财政资金。
(八)××大道工程中,××开发区地产中心于挪用拆迁还建补偿款××万元,并连同从指挥部拆迁办套取的现金××万元,合计××万元购入日产尼桑系列小车一台,未入账,形成账外资产。后查实此车由××开发区国土执法监察大队××个人使用。涉嫌挪用专项建设资金,侵占国有资产。
(九)××宾馆扩建工程中,宾馆有关人员涉嫌挪用公款。20××年宾馆职工集资××万元交原宾馆财务部经理××炒股,20××年7月5日宾馆以工程款的名义付省××公司宾馆四号楼项目部××万元,20××年7月9日省××公司宾馆四号楼项目部假借绿化工程款的名义付××园林花木有限公司××万元挂宾馆往来,××园林花木有限公司经理××分三次提现全部付给宾馆出纳××,出纳收款后用于发放职工集资炒股本金××万元和利息××万元。有关人员涉嫌挪用公款。
上述案件,均已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有关人员涉嫌已受到了党纪国法的制裁。
三、查处经济案件的思路和方法
(一)审计思路
主要思路可以概括为 “两条主线”、“三大环节”、“四项分析”。即:以财务基础账项和工程造价真实性审计为平台,围绕资金流和物资流“两条主线”,结合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合同签订和执行、工程结算(决算)“三大环节”中发现的疑点,进行项目概算与结算(决算)对比分析、施工单位财务收支与工程造价结算对比分析、现场踏勘抽样取证与报审施工现场记录资料对比分析、施工单位报审实物消耗量与业主对施工单位结算量对比分析等“四项分析”,在此基础上,综合审计人员了解到的其他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涉案资金流和物质流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白条抵账、大额现金交易、假发票套取资金、做假账、伪造银行对账单、工程结算时加量加价、虚报冒领转移骗取资金、偷工减料、窜通主业和监理办理虚假变更等。
基本建设程序环节涉案线索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搞违规建设;二是借用挂靠他人资质违法投标、业主违反程序招投标并确定中标人;三是大宗材料采购规避招投标,少数人利用职权指定或变向指定建筑材料供应商,提高供应价格。
合同签订与执行环节涉案线索主要表现形式,一是规避招投标擅自签订工程合同;二是在签订合同时擅自调整合同价格,将非法违规支出挤入合同总价;三是违法分包、肢解转包和层层转包工程(特别是一些重大项目的非主体工程,合同金额相对较大又不易引人注意);四是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优。
工程结算(决算)环节中涉案线索主要表现形式,一是虚列项目、编造虚假工程结算单和中介审计报告骗取资金;二是多计量、高套单价,虚报冒领工程款。三是多方窜通办理虚假施工变更签证或不实隐蔽记录多结工程款。
(二)审计方法
审计查案的方法很多,在此就不一一介绍了。下面重点讲讲运用对比分析综合判断法。
运用对比分析综合判断法排查案件线索是当前较为行之有效的审计方法之一。对比分析综合判断法是指审计人员通过对相关财务和工程经济数据按其内在逻辑关系进行对比,同时结合审计人员掌握的相关疑点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判断是否存在案件线索的一种方法。运用对比分析综合研判法发现案件线索,其工作过程主要分为基础工作、疑点对比分析、调查核实取证三个阶段。
1、基础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审前调查摸底、基本建设程序审计、基础账项审计、工程造价及管理审计、招投标审计等。有以下四项工作要求:
一是要全面摸清被审项目的基本情况。如项目立项批文、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文件、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模式、机构组成、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有哪些设计监理施工材料采购等单位参与、项目进展情况及征迁补偿的相关情况。通过抽查被审项目相关财务账目及工程资料,结合座谈了解,综合分析被审项目可能会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为下一步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重点提供依据。
二是要结合下一步审计发现案件线索的需要,除需报审常规的财务账、证、表及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等资料外,还应要求被审项目和相关单位(重点是施工单位)准备如下报审资料。如:合同台账、施工单位工料机采购消耗分析表、各项目部施工组织管理架构关系图表、项目部内部签订的相关经济合同、项目部对业主和内部分承包人或工区办理的所有工程结算清单,项目部人员组成及变更批文等。
三是要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审计方案,找准审计切入点,结合审计目标和重点,分专业组织配备好审计力量,合理分工,明确责任。
四是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业主和施工单位所有报审财务账目和工程造价结算,以及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等内容的基础性审计,重点查清被审项目的资金流和物质流走向,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建设施工组织管理模式,设计、施工、监理采购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银行账户往来等事项,疏理出存在的问题和疑点,为分析发现案件线索提供依据。
2、对比分析阶段
主要内容是将概算与结算(决算)对比分析、施工单位财务收支与工程造价结算对比分析、现场踏勘抽样取证与报审施工现场记录资料对比分析、施工单位报审实物消耗量与业主对施工单位结算量对比分析等“四项分析”。具体作法:
一是对合同双方资金流进行追踪。对资金走向中出现的大额现金付款、超期龄的大额往来款、异常付款等经济事项进行排查,有针对性的延伸调查、追踪资金的真实去向。
二是对项目的物质流走向进行对比分析,主要是将业主对施工单位的单项工程工料机结算量(由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分析提供)与施工单位项目部内部核算的单项工程实际消耗量(由财务审计人员分析提供)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对比发现涉案审计疑点。通常情况下对比结果应基本一致,如出现较大差异则应考虑可能存在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等涉案线索,主审人员应结合基础审计中掌握的其他异常情况和以往审计经验进行分析,查明原因。
三是通过对资金流和物质流走向对比分析,结合基础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进行综合研判,查找可能出现案件线索的环节,确定重点突破方向。如:材料采购环节、变更签证环节、工程管理中的转分包环节(应重点关注非主体工程的转分包)。
3、调查核实取证阶段
主要工作是针对前二个阶段发现的审计疑点,通过对相关部门和当事人员的调查进行排查取证,为审计定性和移送处理收集证据。具体作法:
一是结合前两个阶段所掌握的情况,全面清理排查各重点环节可能存在的虚假结算清单、发票、单据、合同以及资金流向中发现的可疑现象,组织专人成立外部调查组,分别到银行、税务、工商及相关材料供应商、设计、监理、质检等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获取审计证据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是围绕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疑点,以及审计人员综合分析判断的结果,组织审计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采取实地取样、测量、试验和走访座谈等方式获取审计证据。
三是在问题基本查明情况下,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审计询问取证或请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审计人员配合调查共同取证。
四、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领导重视,增强查案意识
案件的查处对象是个人,而且大多牵涉到领导干部,争取到上级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创造良好的审计环境非常关键。当时,社会上流传着一种“案件查处与地方经济发展相矛盾”的论调。××市主要领导却不以为然,而是坚持“案件的查处不仅不会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反而能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的观点,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强调审计监督的特殊意义。
××市“四大家”班子的主要领导曾多次亲临审计现场开展调研活动,向一线审计人员提出:审计是领导检查工作的“眼睛”,也是部门改进工作的“镜子”,审计人员要敢于审计、严于审计、善于审计,争当“经济卫士”和“反腐勇士”。审计期间没有一个领导打招呼说情。领导的重视与大力支持,为审计查案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在这种良性氛围的影响下,该局思想统一,把查案列为重点工作内容。
第一、组织学习,在讨论中明辨是非、坚定立场。该局将思想政治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放在首位,每隔半月进行集中的学习和讨论。通过学习讨论,澄清社会上对“审计工作就是挑毛病”的片面认识,消除审计人员“就审计而审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观念。让审计人员明白,审计工作主要目的是通过查处问题、堵塞漏洞来保护国家财产、挽救干部。审计人员要深刻理解审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职责和任务,浩然正气、敢动真格、有所作为,树立起查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二、突出重点,在安排项目时给查案留有空间。该局在安排项目计划时,对前几年中介组织和财政评审中心已审计过的项目和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结合领导、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合理地安排项目的数量和分布领域。在保证项目总体质量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划分为ABC三类,每个小组确定一至两个项目作为A类重点项目,投放较多的时间和精力,着力查深查透,力争出精品、出成效。
第三、确立制度,由各小组组长直接抓、负总责。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发现重要线索后,第一时间直接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召集会议权衡情况、决定查案的步骤与方法,争取时间和取证上的主动权,避免发生审计风险。对于比较重大的案件,领导亲自挂帅、深入现场、鼓舞士气。
(二)夯实基础,打好查案功底
案件的发现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如果没有扎实的业务功底、过硬的综合技能作为铺垫,就难以发现和查处。发现和查处案件正是考验审计人员党纪法规的熟悉程度、业务技术的熟练情况和审计技巧的运用能力的时候。为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水平,练就真功夫,该局采取“三加强”,不断夯实业务基础。
第一、加强培训的力度。针对抽调审计人员的现状,创新培训的理念和方法,利用一切机会,灵活地开展各种学习和培训。一是编辑了基本建设审计及相关的财经法规文件汇编资料一本,人手一册供审计人员自学,使每个审计人员系统掌握基本建设政策法规。二是邀请纪检、检察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给审计人员讲解违纪违法犯罪的立案标准、探讨常见作案手段等业务知识。三是要求每个审计小组派出一名业务骨干在碰头会上至少上一堂课,就某个或几个项目谈审计的思路和方法,以案说法,引发大家的思考与讨论。
第二、加强重大案件的调度。对重点项目以及专项案件,该局在人员调配上打破小组界限,采取强强联合、性别年龄、性格互补搭配的方式,让更多的审计人员参与协作办案。这样做,一方面起到集思广益的作用,利于案件查处;另一方面在实践中让审计人员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第三、加强办案经验的交流。该局每当一个案件查办结束以后,都要召开小组会开展认真地讨论,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步的工作实践指明方向。
(三)整合资源,收集案件线索
发现线索是查处案件的第一道关,也是被认为最为困难的一关。因为审计机关没有立案审查的权限和强制手段,查处案件的社会认可度并不很高,所以直接向审计机关反映案件线索的人并不多。该局充分发挥审计技术专长、整合各种资源,利用多种渠道发现和收集线索。
第一、在项目实施中“找”。强调审计人员在实施项目前,必须掌握“两条主线”、“三大环节”,即围绕资金流和物资流“两条主线”,结合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合同签订和执行、工程结算(决算)“三大环节”中查出的审计疑点。
第二、在内部联系中“供”。各审计小组业务范围内的各项目之间有着一定的经济联系,有时候通过甲项目审计业务事项,发现乙项目存在异常的经济行为和违规线索。延伸审查乙项目,不但不能在甲项目中定性处理,而且还可能因缺乏对事情全貌的了解,难以查深查透。对此,我们专门建立了线索簿,当审计人员在甲项目审计时,发现乙项目有不寻常的经济行为先摘录下来上线索簿,适时再交给乙项目审计人员,作为重点审查事项。
第三、在部门沟通中“收”。一是在项目实施前,到纪委、检察部门了解有无与项目建设有关的经济问题的举报。进点时,在审计办公场地张贴审计告示,知情人可通过拨打告示上的电话号码向审计组提供线索。收到举报线索后经审计人员初步分析举报情况的可信赖程度,在实施项目审计时,有重点和针对性地核查举报有关事项。
(四)注重方法,深入细致查处
执法工作最讲究程序和证据。扯出线头仅仅是案件查处的第一步,只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将各种证据采集、固定下来,让“钉子”转脚,才能办成铁案。这个过程,蕴含着大量的思考分析和实战工作,充分体现审计的技术技巧。任何一个细小的错误都有可能影响案件的最终结果,所以审计人员必须如履薄冰,随机处变,做到“细、实、活”。
第一、做细。发现案件线索后,审计组成员切不可形于色,而应保持外松内紧。一方面不使被审计项目的相关人员有所察觉而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另一方面及时向汇报,共同研究审查方案。将案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和查证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情况细细理出、条条分析,选择最佳的查案方法和步骤。
第二、做实。根据方案所确定的方法步骤,步步为营、件件落实。审计人员在查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有着一股子“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犟劲,决不轻易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第三、灵活。再全面细致的方案都不可能预见到所有的情况。查案过程不能囿于方案,要根据变化的情况灵活机动,适时调整战略战术。
五、值得思考的几个问题
(一)查案意识问题
一是线索捕捉意识。审计过程中要善于从似乎正常的会计账目和经济资料中,感触到经济犯罪的轻微脉动,并将其揭露;在审计过程中要触类旁通,由一案牵出他案多案,由个案牵出串案窝案。
二是审计策略意识。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充分运用智力,因案施策,因人施策,因时施策,预测案情的发展方向,牢牢把握审计工作的主动权。
三是审计证据意识。证据是定性、处理的关键,审计人员要依法全面收集证据,善于用已经收集到的证据,深入开展并进一步发现和获取新的证据,要注意对证据的分析研究,从中发现新的证据。
四是审计战机意识。案件线索具有必然性、条件性和易逝性,审计人员要注意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和环节,既要行动迅速,及时果断,速战速决,又要审时度势,掌握火候,定时出击。
五是审计手段意识。审计人员要重视综合运用审计手段,不仅要善于运用检查、监盘、观察等手段,而且要采取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手段,还要注意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及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尤其是在询问时要善于用政策攻心。
(二)查案阻力问题
一是抵制和拒绝。如不提供证据,包括纸质、音像、电子等资料,审计过程中很多相关人拒绝回答审计人员提出的问题和接受质询。甚至有的提供假材料,销毁资料。还有的采用拖延战术,口头上明天给你材料,最后拖个三四天。
二是恐吓和威胁。一般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留条子、第三者托话等方式给审计人员施加压力,尤其是遇到大案要案这种情况更严重。我们的审计人员就遇到过黑社会扬言要买人头的事。
三是送礼和说情。在审计中,有人送红包、缴存手机费,提出希望把审减金额少,审计人员最后把钱和手机费原封不动地退回去了。至于请吃饭、送纪念品等都是经常有的。还有方方面面的说情,有的通过朋友、亲戚、领导等,这些人神通广大都知道我们家里的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等。
四是造谣和诬告。说某某审计人员收受了多少礼金,与被审计的工程与有关领导是什么特殊的关系等。
(三)案件移送问题
案件移送是指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行为,认为应当依法追究党纪政纪、刑事责任,按照规定程序移送有权部门处理的行为。
移送案件应当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既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又应当依法追究单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的案件。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不涉及追究单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的,审计机关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决定,不作为案件移送。
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的案件应查明以下事实和依据:
1、涉嫌犯罪的主体、犯罪嫌疑人;
2、涉嫌犯罪的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以及相关证据;
3、涉嫌犯罪的发生地、实施地和结果地;
4、涉嫌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
5、涉嫌违反刑法的具体条文。
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的案件一般应查明以下事实和依据:
1、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主体、责任人;
2、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和违法后结果,以及相关证据;
3、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发生地、实施地和结果地;
4、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发生的时间
5、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具体条文。
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规定,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向纪检监察机关、主管部门移送。
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向检察机关移送。
(四)人员素质问题
审计人员应能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概念。所谓“罪” 依照我国“罪行法定原则”, 触犯法律有罪规定的“必为罪”。同时,“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案件线索移送处理应具备的三个条件:一是涉案金额达到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二是涉嫌违法犯罪的资金流向清楚,犯罪行为人主体明确;三是相关证据确凿,审计取证充分。
因此,审计人员发现案件线索应具备的知识结构:一是要精通审计技术;二是要具备工程财务和造价管理方面的知识;三是要熟悉刑法条款及经济案件立案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