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流水不足不给出款怎么解决 你的银行流水,真的看得懂吗?
最近在办理业务的时候,遇到最多的问题就是:客户明面上流水很多,实际有效流水很少,在办理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一般都会事先核实申请人的真实流水情况,这也是评估客户还款能力的指标之一。
那么你的流水,你真的看得懂吗?
每家银行流水的构成要素都是有所区别的,但是从整体上来讲,银行流水的构成基本上是差不多的!
正常的银行流水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构成因素:账号、户名、交易日期、对方账户、对方户名、交易代码、交易类型、交易金额、本笔交易后的账户余额等。
我们该如何看银行流水呢?
银行流水是我们在申请贷款时重要的收入证明,从银行流水中我们可以看出资金的进出及流向,对于了解我们的收入、支出、经营情况等是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因此学会看银行流水对于风控环节把控客户很有帮助。
1、银行的专业术语:
通常情况下,银行的流水术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贷方发生额:指的是进账的钱;
借方发生额:指的是指出的钱;
现存:既是现金存入,是银行卡通过ATM机存入现金的意思;
卡存:就是持卡在柜台办理存款;
转入:指的是其他人向您转入的钱;
工资:最简单了,就是每个月发放的工资;
劳务费:一般主要是单位的报销、补贴等;
网银转入:就是通过网上银行直接转入的钱;
续存:就是持存折在柜台存入的意思;
贷款:就是贷款机构发放的贷款金额;
短扣:就是短信的扣除费用,比如你卡上的钱多或钱少了,就会发短信到你手机上,让你清楚了解储蓄卡金额的增减情况以及余额,每月收取2~3元的费用,也是可以包年的,一年一年30元左右;
2、银行卡的所有状态:
现开:现金开户、你这笔钱是拿现金存进去开户的;
转开:即转账开通的,你是用那个卡里的钱开的定期,没有存现金;
止付:银行账户被禁止付款或取款,钱只能进不能出,卡被锁,账户冻结,挂失等情况下都会出现这种现象;
解付:是一种比较专业的说法,其实也就是将钱付出的意思。
3、交易时间的持续:
一般申请贷款时都需要提供至少半年以上的银行流水,有的甚至需要提供近一年的流水明细,这样的做的目的是为了考察借款人收入稳定情况。
如果说我们的申请贷款时提供的银行流水还比较正常,中间没有很大的波动或者中断,那么这份银行流水就属于正常的;
如果说中间出现了中断或者说出现很大的波动:比如说一个月进账3万,另一个月进账才有几百块而已,那么这份流水代表不稳定了,银行系统认定的就属于不稳定,有可能需要补充流水证明!
4、交易金额的大小:
银行流水作为借款人最重要的收入证明之一,每个月的平均流水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才算有效的银行流水;
比如说目前武汉市场的一些银行金融贷款机构对银行流水的要求都必须达到4000元以上,如果说我们的银行流水月均不足4000元,那么就需要考虑增加其他资产证明或者收入证明了,否则很难通过贷款审批。
5、查看银行流水与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相互结合:
第一、要注意对比总流水与借款人实际的收入和实际营业额的对比,比如说一个企业每月的流水有1000多万,但是通过查看企业的购销合同,水电设备等使用情况来综合判断,发现该企业最多只有30万的营业额,那就需要特别注意他提供的银行流水为什么这么多?
第二、注意查看每笔进账金额与企业实际业务的对比,比如企业是做工程的,单个项目的标的都是在几十万,几百万,但是企业平时的流水却存在几十,几千的情况,那就很明显不正常了。
6、个人流水与对公流水要区分:
现在很多不规范的企业为了bi税,很大部分收入都是走的个人账户,如果对公账户的流水比较少,而实际的经营情况又比较乐观,那么也可以参考个人流水作为证明。
7、通过抽查注意的流水的真实性:
这里所说的抽查,一方面是为了验证流水的真假,通过电话银行实际核实银行账单的几笔账单,如果对的上,那么说明银行流水进出是真实的;
另一方面抽查的主要是重点查哪些单笔金额比较大的进账流水,通过回查销售合同等方式来确认流水是否实际的经营情况符合。
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受此影响,银行业面临的不良贷款压力激增。房产抵押贷款是银行贷款的主要担保方式之一,也是银行认为最安全的担保方式。但在抵押房地产处置中仍然存在风险,如果风险管理措施不到位,房产抵押贷款也会变成不安全。
因此,房产抵押类不良贷款的风险问题值得深思。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房产抵押类不良贷款的风险问题成因。
一
房产抵押类贷款风险的现状及成因
房产抵押类五级不良贷款余额,占五级不良贷款余额的31.87%。上述数据并不包括已处理和已损失的房产类贷款,从实际情况来看,房产类抵押贷款面临的风险已经比较严重。
一
二
房产抵押类贷款风险不断加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行社内部来看,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贷前调查未尽职。在对房产抵押类不良贷款后续处理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出现风险问题的贷款都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的问题,客户经理未对抵押物进行全面了解,包括抵押物的基本情况、权属、出租情况等。司法处置中,抵押人往往会针对银行工作人员的疏漏提出异议,导致银行在抵押权变现过程中遇到困难,甚至遭受损失。例如,某炭业有限公司贷款续贷前已经通过银行收取了第三方租金,即抵押物已出租。单就操作过程来看,银行事前虽然多次到实地调查了解,该公司也口头确认抵押物没有对外出租,但由于银行未能提高警惕,未留存相应的文字、图片、影像来证明该抵押物未出租的情况,导致最终抵押权变现遇阻。
合理估价难以进行。部分行社对于抵押物的估价管理存在一定缺陷,未能很好地根据房产所处的区域位置、变现难易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抵押物的估价。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自身缺乏相对合理的估价依据,银行更多依赖于评估公司对于抵押物给出的评估,导致许多抵押物在出现风险后价格严重缩水,造成贷款损失。
操作层面漏洞显现。近年来,部分银行工作人员有章不循、操作不合规也成为房产抵押类贷款不良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行社在贷款营销上的力度不断加大,但部分人员放松了对抵押物的审查,忽视了评估价过高的情形,甚至存在违规发放房产抵押类贷款的情况。
三
房产抵押类贷款面临的法律风险
房产抵押类贷款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主要包括:
1.租赁权风险
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银行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
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了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银行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抵押物拍卖价格不公正。如果借款人不按期还贷,银行有权处置抵押房产用来归还贷款。当银行拍卖抵押房产时,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将可能采取措施故意压低房产的拍卖价格。
2.首查封风险
虽然抵押物被首查封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但从银行处置抵押物的实践来看,首查封会对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带来不利影响。
处置进程受到限制。从司法实践看,抵押权的实现受制于首查封法院对债权人债权的诉讼、判决及执行进程,特别是在被人民法院跨省查封的情况下,抵押物处置的难度会进一步加大。
协议方式难以处置。如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查封后,依据查封的法律效力,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处置抵押物的行为是无效的,只能通过人民法院的处置途径才能实现抵押权。
债权让步时有发生。在抵押物价值有限的情况下,首先申请查封的债权人为了保证自身的利益,往往会要求抵押权人让与部分优先受偿权,并以此作为处置抵押物的条件。同时,抵押权人遭遇恶意拖延使优先受偿权无法有效实现,最终导致抵押权人与首查封法院特别是跨省的人民法院之间的协调成本增加。
3.最高额风险
目前,银行抵押贷款往往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在操作过程中,若续贷前未及时查询抵押物状态,可能会丧失部分优先受偿权。如果在续贷时抵押物已被其他债权人查封,却仍然发放贷款,银行的抵押权有可能不能对抗先于贷款发放的查封,导致部分甚至全部优先受偿权无法得到保证。同样,在化解原有房产抵押类不良贷款时,如果化解后的贷款用途不合理,相关文书未及时签订,银行也可能会丧失抵押权。
4.瑕疵性风险
产权瑕疵影响情形。有合法产权的资产未必是合法的抵押物。例如,已发生多起因违章建筑导致抵押物整体无法变现和过户的情形,影响了抵押物的处置;抵押物有合法产权,但因开发商与拆迁户存在纠纷,拆迁户自行搬入抵押物居住,致使人民法院难以执行。
法定优先受偿情形。法定优先受偿款是指在实现抵押权时,法律规定优先于本次抵押贷款的款额,包括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建筑工程价款、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以及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特别是在建工程,若抵押物有法定优先受偿款,将使抵押权人的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5.登记权风险
“一物多押”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预告登记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物权转移登记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合同鉴证的预告登记将自动失效,房屋初始物权仍在开发公司名下。银行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按揭将无法转为物的抵押权,从而丧失物权的优先受偿权,银行只能享受合同债权。
6.使用权风险
出让土地具有使用年限,属于住宅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为70年,属于工业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为50年,商业类土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在建工程的土地预登记证也有相应的年限。银行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不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将给处置土地上的房产埋下隐患。
四
以完善的机制防范房产抵押类不良贷款风险
针对不断产生的房产抵押类不良贷款,银行有必要建立一套更为完善的机制,切实防范房产抵押类不良贷款风险。
明确重点。针对房产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相关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学习,明确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一是实地查看并核实拟抵押资产的情况。核实资产是否权属清晰;核实拟抵押资产是否租赁,价值较大的资产须到政府租赁管理部门核实租赁情况;核实拟抵押资产是否存在他项权利,是否已抵押;核实拟抵押资产是否存在优先受偿款,如应付未付工程款、土地出让金、储备土地中征地拆迁费等。对在建工程应要求承包人出具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承诺。二是在具体的操作中要注重相关证据的收集。保证相关资料的齐全性,特别是针对抵押物出租情况的资料,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明文书;对于抵押资产用于出租的,要定期查看出租情况,以确定租赁人、租期、租金等是否存在异常变动。三是严格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杜绝虚假登记,每笔抵押登记手续都必须实行专人办理,杜绝虚假证件、虚假抵押登记、重复抵押登记等情况的发生。四是对按揭贷款要及时办理抵押登记,避免预告登记失效而产生损失。
完善程序。农商银行相关部门要制订更加完善的房产抵押操作程序。首先,要制订城乡房产差异化指导性估价标准,并依据城乡房产相关情况定期更新,让工作人员有明确的依据,更加科学地规避房产抵押贷款的价格风险。其次,要根据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特点,总结梳理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调查方法。在运用传统检查技术的基础上,应由浅入深、由内及外,采用实地走访客户、察看项目现场、互联网查证信息等方法,并及时向当地国土、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延伸调查,深入了解房产抵押物及借款人的经营管理情况,全面掌握房产抵押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最后,要出台指导性文件,避免因不合理指标导致的大额贷款发放。加强内控制度设置,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避免违规发放贷款。
强化筛选。在贷款营销过程中,要注意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用于贷款抵押,应该慎重选择抵押物,重点选取那些权属清晰、无权利瑕疵、无他项权利、无法定优先受偿款的房产用于抵押,并且优先选择变现能力强的资产。从实际变现能力看,住宅强于商业用房、商业用房强于工业用房;商业用房中的独立门市、商场和农贸市场摊位易于变现;面积小或可以分割出售的易于变现;市场不活跃地区的、面积大又无法分割的、对买受人有限制的、价值量过大的、有权利瑕疵的房产抵押物都不易变现。
征信有这两个字一定要及时处理!
贷款时征信一查发现自己的信用报告中出现了“呆账”两个字一定要注意了,因为有“呆账”连申请贷款的资格都没有,去哪个金融平台或银行都无法拿到贷款!
这个“呆账”是何方神圣,居然这么厉害?
今天让我们来解决“呆账”的一系列问题!让你掌握更多信贷知识,贷款全程无忧!
首先,信用卡呆账是什么?
呆账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
呆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结果,又指因对方不还而收不回来的财物。
重点提醒:呆账是银行认为找你催收无效,不再催收
然后,呆账有啥影响?
呆账是较严重的一种状态,不解决基本跟贷款、信用卡等银行金融绝缘了,个人征信一辈子都有这个记录。
对于呆账,如果你不去还款,呆账会一直显示,不过,还清欠款后会显示有逾期记录,这个记录从你还清款项后将连续五年显示。
其次,哪些行为可能导致信用卡呆账?
主要有两种,逾期还款造成的呆账,也就是一般呆账,就是你信用卡透支的钱不还,时间久了就会形成呆账。
另一种是溢缴款造成的呆账,这个很多人都不懂,指的就是你长期不使用信用卡,但是卡里有多余的钱,也会产生呆账,就是这么不合理!
最后,信用卡呆账怎么处理?
因为欠款生成呆账后要及时还清欠款(注意一分钱都不可以多还),然后和银行沟通自己并非恶意逾期,看能否删除呆账记录。
或者是持续使用信用卡保持良好的记录,信用记录将呆账记录覆盖,这样才不会造成影响!
溢缴款呆账只需要将多余的钱取岀来,然后销户就好了。
银行更新征信之后,征信报告就会正常显示了!
呆账虽然很恐怖,但是学会了处理方法是不是也很简单呢!
呆账一定要及时处理!
征信不是很好怎么办?
我们应该怎样去养好自己的征信报告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