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风险提示】海外务工有陷阱,切莫大意!
杜绝劳务派遣陷阱
加强自我防范 提高防骗意识
近段时间,我局多次收到市民反映各类海外劳务纠纷问题,如:个人与无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境外劳外合同、企业通过二级境外承包工程聘用临时工赴境外施工等导致的经济纠纷,有的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回国,导致在境外滞留期间、新疫治疗期间,不能得到正常的工资待遇等。海外劳务纠纷成因复杂,不易解决,市商务局提醒广大市民:公民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赴海外工作前应充分做好准备,牢固树立海外工作意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升自身防范意识,警惕劳务派遣风险。
我们在网上和抖音等信息平台上,经常会看到境外劳务招聘广告,大都是门槛低、薪水高,对工作内容含糊其辞,承诺程序简,时间短,15日就可帮助办理所有出国手续。市民稍不留意,可能就是一个大坑。赴境外务工前一定要确认招聘公司的业务和工作内容,尤其警惕“打字员、推广、客服、人事”岗位的招聘,熟人、老乡也不一定可靠哦。
海外务工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增强以下四种意识:
一、风险防范意识
认真核实中介公司和海外企业从业资质。根据国务院《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
(1)国外的企业、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也就是说任何海外企业都不可以从国内直接招收劳务人员到国外工作,应通过有资质的中介公司招收劳务人员,劳务人员应事先核实该中介公司资质。(我市目前还没有境外劳务资质的公司,其它公司参考网站:中国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单查询)
(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也就是没有境外劳务输出资质的中介机构不能开展境外劳务业务。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商务、旅游、留学等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企业如需派员对设备进行维修维护等工作,需按正常程序办理工作签证。对于境外有工程的企业需提交相关保证金,并到商务部门备案。
二、法律保护意识
书面合同必不可少,口头承诺难以作为维权依据。合同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相应条款,尤其应关注涉及薪资福利、发薪时间、工作生活产生的相关消费、五险一金缴纳等条款,签订后妥善保管合同原件。注意搜集保存相应工资转账记录、流水等证据材料。
三、合法合规意识
遵守《劳动法》,应在工作签证上注明的公司工作,切实履行合同条款,遵守合理工作纪律,尊重他国公民和当地风俗习惯,远离黄赌毒。通过合法途径办理工作签证并按时续签。
四、理性维权意识
理性维权才能最大程度维权,得到应有利益;过激或违法行为只会导致问题复杂化,得不偿失。从境外劳务纠纷处理情况看,首先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维权道路艰辛,所以合法的出境程序是根本的保障。
常见问题,重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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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正规书面合同,还扣护照?遇到这种情况就快报警。出国前必须先签订境外劳务合同,与个人签或与无资质的企业间都属于不合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劳务公司无权扣押护照,如果境外务工时公司提出要扣留护照,请拒绝。拒绝不成,请从速离开。
对声称受其他外派劳务企业或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委托招收出国务工人员的,请务必联系相关企业确认,了解具体招工和项目情况,务必通过合法的外派劳务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签订有关合同。
对声称从国内招工赴其境外子公司或分公司工作的企业,必须仔细查证其真实性,并要求必须通过合法的外派劳务企业与其签订相关的合同。
某些国别(地区)存在高风险,如政局动荡、发生战争、黑帮绑架、恐怖主义、疾病传播等风险,出国务工务必了解风险,外出须掌握必要安全常识,接受必要的培训,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做好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
出国务工人员对自身能力要有清醒认识,找准自身定位,接受自己能力范围之内的工作,不要轻信所谓的高薪、高福利、还很轻松的工作,国外没有黄金屋,天上不会掉馅饼,人傻钱多的地方不存在,防止受骗上当。
如发现非法从事外派劳务的公司或黑中介,依据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制定的《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处置办法》,积极向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驻外使领馆等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依据职权对涉事企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遇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商务局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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