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艺师笔试 关于开展2023年南平市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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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和劳动精神,展示技能人才精湛技艺,激发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创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南平市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总工会联合主办,成立组委会,具体负责竞赛的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二、竞赛工种和标准
(一)竞赛工种
茶艺师。
(二)竞赛标准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茶艺师三级(高级工)进行。
(三)竞赛方式
竞赛采用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成绩按百分制,各100分计算。理论知识采取笔试的方法,试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技能操作采用现场操作比赛,试题由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组织专家制定。选手的竞赛成绩由竞赛评委会负责评定。竞赛按选手成绩排列名次,选手总成绩=理论成绩×20%+技能成绩×80%。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其中总成绩并列的,按技能操作成绩高的排前;技能操作成绩还是并列的,以技能考试用时少的排前;理论或技能成绩有一项未达到60分不列入排名)。
(四)竞赛评委会由具备资格的专家人士组成,负责现场对参赛选手进行评审。
(五)竞赛有关事项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21〕5号)和《南平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南财社〔2017〕36号)执行。
(六)各项竞赛全程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三、参赛条件和要求
(一)参赛对象
1.参加茶艺师竞赛的选手须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四级以上从业人员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从事本职工作5年以上的优秀从业人员,经单位推荐,竞赛组委会审核后方可参加决赛。
2. 参加决赛的选手必须经过选拔产生。
(二)参赛数量:茶艺师竞赛项目由县(市、区)各组织一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1名领队和3名选手组成。
(三)参赛要求:参赛选手必须在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的比赛现场完成操作。
四、活动安排
(一)2023年10月15日前,由各县(市、区)组织、发动选手进行选拔赛,评选、推荐出参赛者,向组委会报名。
(二)2023年10月20日前,由组委会组织评委审核参赛者资格并发出入选通知。
(三)决赛定于10月25—26日,地点定于南平市大剧院。
五、竞赛奖励
(一)竞赛奖励办法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21〕5号)设区市级一类竞赛标准执行。本次总决赛获表彰个人总量为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20%。
(二)参加本次竞赛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可按程序申报认定为技师(已具备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向南平市总工会申报“南平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竞赛2—4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向南平市总工会申报“南平市金牌工人”。
获得竞赛前三名的选手,可向市人社局申报“南平市技术能手”,选手已获得“南平市技术能手”的不能重复申请。对获得第2—10名的选手可在原有技能等级的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至技师。选手在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竞赛中只能晋升一次。对未获得名次,但理论、技能成绩均达到60分者,颁发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报名方式
(一)各县(市、区)广泛发动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组队完成后向主办单位报名,联系方式:南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南平市人才市场),联系人:范鸿飞;电话: -;邮箱:;邮寄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四区479。
(二)报名时须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文件名:名字+身份证号,格式:PDF);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